吴 彩 云
吴彩云,女,赫哲族。1956年11月1日生,祖籍黑龙江省同江县街津口村。系吴定克哈拉之后裔。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毕业、中共党员。 ,
吴彩云,自幼就读于街津口中心校,中学毕业后,1976年进入北京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2年毕业,分配到街津口乡党委任宣传委员、同江市人事局文书、监察股副股长、股长、考评办副主任、1992年调任同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任副主任、1999年5月任中共同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吴彩云自参加工作后,从1976年至1999年,先后荣获“优秀电影放映员奖”,连续11年被分别授予记功、模范工作者等表彰奖励,1992年获晋升一级工资奖。
1995年9月,她当选为全国少数民族妇女代表,进京参加了《反法西斯斗争胜利50周年》纪念活动。参加了“世界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的观摩和非政府组织论谈”活动。
1998年9月,吴彩云作为赫哲族妇女代表,参加了第八次全国妇代会,受到了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的接见。
1999年9月做为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盛会,并在《挡木轮》团体项目表演中荣获金牌一枚。并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50年大庆游行和十月一日晚天安门前观看礼花及联欢活动。
吴彩云,系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赫哲族研究会会员、副秘书长,著有民间文学作品多篇、论文有《同江市赫哲族经济发展状况的报告》等。
(摘自《中国赫哲族》第358-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