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烈:(民国四年~公元2001年,公元1915~2001年),江西萍乡人。著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少将。
民国十六年丁卯(公元1927年)参加了安源煤矿工人罢工、安源保卫战和护厂斗争,民国十九年庚午(公元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总前委特务队排长、队长、连长,国家政治保卫大队大队长,闽西独立团团长,国家政治保卫团营长,国家政治保卫局科长兼保卫大队大队长,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参谋长等职。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途中,负责护卫中央纵队和中央的年老同志,出色地完成了保卫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任务。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率部参加了直罗镇、甜水铺、山城堡、横山、定边、盐池、东征、西征等战役和战斗。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警卫教导大队大队长,中央警备团团长兼政治委员兼延安北区卫戍司令员,为保卫党中央、保卫延安、保卫陕甘宁边区的安全做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热辽军区热东军分区副司令员,热南军分区司令员,第二十二军分区司令员,东北野战军第八纵队第二十二师师长,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第二○七师师长,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司令员等职,率部参加了热河、辽西、新立屯、锦州、辽沈、杨村、平津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公安纵队司令员,中央军委公安部队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备部副部长,北京卫戍区司令员,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第二炮兵第二政治委员,武汉军区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兼北京卫戍区第二政治委员,北京军区顾问等职,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贡献了力量。曾当选为江西瑞金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乙未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戊辰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1年辛巳8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八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