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三让与季札三让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立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27 22:37:36  文章录入:吴立梅  责任编辑:gohwu
 

泰伯三让与季札三让

吴立梅 / 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 322100

按宗谱说法,泰伯和季札都是笔者的老祖宗。泰伯是吴姓的开氏始祖,季札为泰伯十九代孙,而鄙人是季札九十四代孙,将两位老祖宗的三让拿来作比较,似乎在拿老祖宗开涮。国人向有为尊者讳的传统,何况涉及二三千年前的远祖,更何况这两位远祖曾得到孔子和司马迁的高度褒扬。但套用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祖,吾更爱真理。真理高于一切,是非大于亲情。既如此,只好对老祖宗不起了。

由于这两位老祖宗距离我们的年代太过邈远,我们对他们的了解只能依据少得可怜的文字记载,而这记载又主要是司马迁《史记》中的《周本纪第四》和《吴泰伯世家第一》。下面依据司马迁的记载及索隐者的理解,将泰伯和季札的三让略作介绍。

先看泰伯的三让。

泰伯三让,到底是哪三让?说法不一。一说泰伯三让,是生一让(太王病,采药不归);死一让(死不奔丧);丧事除,又一让(断发文身,示不可用,终不归)。此说见之于东汉郑玄注和东晋范宁说之二。泰伯三让另一说,是一让季历,二让文王,三让武王,见诸范宁说之一。宋儒更有让周让商之辩。让周,是因其时周未得天下,“三以天下让”,只是为了将来取天下,乃让季历,是阴谋图商说,北宋二程主此说。让商,则是说太王有灭商之志,泰伯认为不合法,为存商,遂逃亡吴越,则属“夷、齐扣马之心”,南宋朱熹《四书集注》主此说。

司马迁在叙述泰伯一让时说:“季历娶太任……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泰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

这样看来,泰伯的让,一是孝顺,泰伯看到其父古公亶父陷于立嫡立长和姬昌顺利继位之间的二难,揣知父意,决然南奔。二是让贤,这是以姬昌“有圣瑞”为前提的。

要知道,泰伯并非平庸之辈,这从他在江南开辟基业得民拥戴可以得到证明。在嗜权力如苍蝇见血,甚至不择手段骨肉相残的帝王之家,泰伯的举动确实难能可贵。泰伯化解了一场可能产生的权力斗争危机。由于泰伯的三让,后来的文王姬昌,三分天下有其二;至武王,终于消灭殷商。孔子和司马迁的赞扬,泰伯是当之无愧的。

再看季札的三让。

据《史记·吴泰伯世家第一》,泰伯十七代孙“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眜,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这是一让。

“王诸樊元年。诸樊已除丧,让位季札。季札谢曰……吴人固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这是二让。

“十三年,王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以称先王寿梦之意。且嘉季札之义,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至焉。”诸樊、余祭、余眜兄弟的遵从父命,对季札当国的殷殷期盼,令人感佩。

“十七年,王余祭卒,弟余眜立。”“四年,王余眜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眜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余眜之子僚为王。”这是三让。

由于季札的第三让,余眜之子僚做了吴王。诸樊之子公子光认为季札不继位,就应该轮到自己,“我真王嗣,当立”。于是让勇士专诸刺杀吴王僚,在血雨腥风的宫廷政变中登上了王位,是为吴王阖闾。季札的第三让和这场宫廷政变存在因果关系。

且看季札如何看待这场政变,他说:“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全不管君主的贤愚高下,一派有奶便是娘的论调。

如果季札是驽劣无能之辈倒也罢了,要知道他是极有才华之人,否则其父寿梦不会看中他,兄弟们不会坚持将王位传给他,吴国百姓不会拥戴他。如果说,这些都是虚言浮词,那么,季札聘于鲁,观周乐而知雅意,聆《诗经》而明治乱,出使齐、郑、卫、晋、楚等国,片言指迷津,挂剑践心诺,睹其臣而推其国运,见其微而知其将来,司马迁都言之凿凿。这样看来,季札岂是等闲之辈?我们完全可以作这样的推想,如果他做了吴王,必是有为君。

可惜的是,季札没有这样做。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是效法泰伯,是独善其身,还是推卸责任?我们都无从知晓。

季札可谓“怀其宝而迷其邦”之人,拥有才华,却只知独善其身,任凭自己的祖国处于危险的境地而无动于衷,缺乏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勇于任事、敢于担当的积极入世精神,更谈不上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了。

这样看来,泰伯和季札都是三让,但他们之间却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加以细分,则有四不同。

一是遵从父命的不同。泰伯南奔是揣知父意,是孝顺之行。季札辞让是违背父意,属于忤逆之举。季札不仅违逆了父命,而且违背了三位兄长的一片真情和吴国百姓的期待。

二是让贤对象的不同。泰伯让的是侄儿姬昌,姬昌被历史证明是一位贤明圣哲之君,因此,泰伯之让是让贤。季札所让的是长兄、三哥和三哥之子吴王僚。司马迁关于诸樊和余眜的记载寥寥,无从知悉他们的作为,充其量是守成之主罢了。有关吴王僚的记载也不多,也看不出他有雄才大略。可以下这样的断语,季札所让的对象都不如季札贤能,因此,季札三让的价值就应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三是让的结果或影响不同。泰伯三让,让出了父子兄弟敦亲和睦的气象,给周文王周武王让出了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周王朝八百年的基业提供了基础。季札三让,让诸兄代其受过(注意《史记》有“摄行事当国”之语),侄辈兄弟阋墙、手足相残,至侄孙夫差而国灭。

四是三让后各自的作为也有别。泰伯三让,到了江南,将北方的农耕文明带到尚属蛮荒之地的江南,使长江三角洲的面貌得以迅速改观。季札三让,退守延陵,寂寂而终,留给后人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或其他方面的遗产乏善可陈。

这样看来,两位远祖的三让,后人无需细辨,是非高下立现。因此,刘基在《尚节亭记》中也说:“让国,大节也,在泰伯则是,在季子则非。”泰伯和季札都是老祖宗,鄙人并无褒彼贬此的意图,不过就事论事,姑妄言之罢了。

                                      200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