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吴氏大统宗谱世系编写规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统谱办  文章来源:至德文化博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25 7:56:12  文章录入:gohwu  责任编辑:gohwu
 

为了统一“中华吴氏大统宗谱”中世系编写规范,达到统一化、规范化之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一、以东汉永兴二年吴如胜编呈给汉桓帝的《吴氏统谱》,后经吴若远等20多人进行15次续修,现存无锡祖地的40本谱记世系为主脉络进行修正增补。

二、世系分段编写。

1、远古世系。从轩辕黄帝到古公父的世系(共25世)。

2、古世系。以泰伯、仲雍为一世祖,编到泰伯90世时限约在明朝初期(公元13681398年)为限。少数地方世迁祖在90世以后,可适当延长到明朝时的95世。

3、各地衔接世系。从泰伯91世起,编到各地族人现已发展到最低(或最多)世数(截止20011231日)止。

三、世系编写格式及衔接方法。

1、远古及古世系的版式。右翻、竖写、分代介绍重点或典型人物,均有文字详载。

2、衔接世系版式。左翻,从左往右横排。世系表从上到下分列世系数,父在上子在下,横排同世人,兄右弟左。

3、各地之谱与《中华吴氏大统宗谱》衔接方法。按各地开氏(派)始祖的相应世系接入统谱90世古世系内,以世系高低为序,90世以前由编委会统一完成。91世及以后的世系以垂系图为主,文字说明为辅与统谱相衔接。现谱中没有垂系图,由该谱的原编写机构的人员负责编图补入。已有垂系图的谱,经原谱编写人员校核修正后衔接。

四、疑难问题的处理原则。

在《中华吴氏大统宗谱》编写世系中,处理疑难问题的原则:以谱为本,以史为鉴,能清则清,不清留考,协商未决,服从统谱。

1、世系数的确定,从古从今。泰伯后裔发展世系数,根据目前已收集到海内外谱和世系表统计结果,从古到今,多数族人已发展到泰伯100120世左右,并得到大家共识,《中华吴氏大统宗谱》的世系在这个范围内编写。对现有些谱中少于90世,多于130世的都留查待考另行酌处,但不影响统谱世系编写。

2、对主要人物的生卒年代和史迹的确定。吴氏在发展中涌现了众多历史重要人物。其史迹在有的谱中张冠李戴,生卒年代差异较大。对其处理办法,去伪存真,查清了就编入统谱。查不清用模糊概念处理,后入统谱。争议较多的人物,按主脉络先编入后留考,考证出理论后再补入。严格区分编写考证之区别,考证无果会贻误时日,妨碍编写进度。

3、对代龄差异的处理。按人类生育的普遍规律,男性在15岁以后,就具有生育能力,一般婚龄在1825岁是多数,高龄成婚或晚年得子属个别现象,有特殊性,不能以点代面。因此,在计算代龄时,一般在25岁左右为一代龄的范围内参考。对特殊现象以实为据,不争议,查清了就记入,查不清就不记入。

4、对某个人的后人的数量确定应以谱史记载为依据。失漏记载数的要查清补齐,多于记载数的经确认后亦可补入。

5、同名人的处理。同一人名出现在多谱中,史迹也基本相同。对这种同名人的处理办法是:①同名同世,同生卒年代,同史实的核实查之有据的一个世系之中,其后裔也随之归入,其他世系中取消。②同名不同世,不同生卒年代,尽管史迹相近,仍作同名不同人看待,分列在各个世系中。

五、国内外族人在编写各地族谱时,请参照本规范。

六、本规范由中华吴氏大统宗谱编辑委员会解释。

 

中华吴氏大统宗谱编辑委员会

00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