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南稍里吴氏续谱建祠委员会章程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续修委  文章来源:肥南稍里吴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6 9:00:28  文章录入:gohwu  责任编辑:gohwu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肥南稍里吴氏续谱建祠委员会(以下简称续委会)是稍里吴氏宗亲为续谱建祠工程自发筹备建立的氏族群众组织。

第二条:续委会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密切联系吴氏族人,听取和采纳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吴氏续谱建祠工作服务。

第三条:续委会的主要任务

一、            编辑出版《肥南稍里吴氏宗谱》六修、七修衔接新谱;

二、            在原稍里吴氏宗祠原址恢复重建吴氏宗祠;

三、            为围绕续谱建祠工程沟通政府、社会和吴氏族人之间

的联系,动员利用各方面力量,开展续谱建祠活动;

四、规划和计划续谱建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发挥综合协

调,咨询服务工作;

五、发展吴氏宗谱宝贵遗产,开展稍里吴氏古代、近、现

代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俗学、经济学、人物史记、非物质文化遗产、宗谱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的研究与应用;

六、大力普及国史、方志、家谱知识,充分发挥家谱“资

治、教化、存史”功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 委员

第四条:凡积极加入续委会或一个部门工作的成员和参加2009314庆典大会报道的宗亲代表为当然委员。

第五条:新增委员须由本人口头或书面申请,本委员会推荐,介绍,执委会批准。

第六条:通信委员

外籍宗亲,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中的稍里吴氏宗亲,凡本人与本委联络,可接收为通信委员,享受与内地委员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对续委会有建议和批评权;参加本委有关各类活动权;优先取得本委有关资料(包括本房谱牒);优先登陆新谱芳名录、人物传记或其他待遇。

二、义务  遵守续委会的决议和续委会委托交办的工作;积极协助或参加续委会续谱建祠工作,并适当捐出与本人经济条件、身份相适应的捐助款额。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续委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体委员会。

第九条:全委会闭会期间,续委会为领导机关。

    一、续委会设荣誉主任一人,荣誉副主任若干人。总顾问、顾问、委员、通信委员;

    二、续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1-2人。

第十条:续委会推举7-9人为执行委员,组成执行委员会,形成以主任,副主任为首的权力中心,加强行政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职能工作委员会或室领导小组。

一、            编修室(或编辑委员会);

二、            外调与联络办公室;

三、            续委会办公室;

四、            宗祠建设领导组;

五、            聚居片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或领导组)作为地方工

作班底

六、            各种工作委员会,室、组负责人由续委会聘任。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一、            吴氏宗亲人丁费;

二、            委员会费(不少于500元);

三、            个人捐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经执委会议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