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南岑吴氏的节孝义行
节孝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提倡,东阳南岑吴氏也身体力行之。县城东南隅贞房聚居区竟至以“节孝”命名。宗谱第一卷载“节孝”匾额达72块。
受封建礼教从一而终制约,妇女夫亡守贞,实际上是一首首血泪悲歌。孤儿寡母,外有强邻地痞环伺,内有耄老弱孤待养,生活无着,家计艰难,往往孤影寒灯,以纺织维持生计,设身处地,何尝不令人不寒而栗!
吴从爚之妻蒋氏(1681~1765,黄田畈太学生蒋熙琬长女),18岁出嫁,4年后夫亡,时其子不满周岁,蒋氏“痛哭哀伤,殒身莫顾,孤灯只影,矢志弥坚”,抚子成人,守节60余载。此类事例在《特传》、《女传》、《女祭文》、《女行状》、《公呈》、《墓志铭》等部分随处可见,每一块贞节牌坊牌匾都是由血泪心酸所铸造的。有子可抚的尚算幸运,无子者因毫无指望则更为悲伤。家资殷实者守节不难,绳床瓦灶者可以想见其度日如年。因此,金玙在《节妇楼氏安人传》中感慨系之曰:“妇人女子以身适人,之死靡他,从一之义则然。顾其间要有难易之辨,何则?同焉为嫠,或者家素封也,年将艾也,是犹易也,而非难也。若值窭空而当青春之候,凛凛守一醮不改之义,则惟楼氏安人为最著。”
而孝子之代表可为吴天沧(1485~1572),贞房节孝人。其母陈氏26岁丧夫,吴天沧成年后竭力侍奉母亲,母亲亡故后庐墓三年。又认为自己早孤,不能为父亲庐墓,又为父亲庐墓三年。这样,他就在桐冈山下的荒郊野外足足待了六年之久。嘉靖初年,又北上为其母请求旌表,过长江时狂风大作,巨浪滔天,所乘船只几欲倾覆。吴天沧说:“我死不足惜,可是我母亲的贞节就被埋没了啊!”至乾隆五年间下诏命礼部颁《祭母子节孝文》,大宗祠内匾额为十六字:“母节子孝,两沐恩光;乾坤正气,万古纲常。”
但封建社会也特别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义房里仁吴应魁(1824~1880?),“父丧,哀毁骨立,筑庐于墓旁独居三年,粗粝不给,晏如也”,族中本拟请求旌表,但因其不娶妻而有碍。庐墓之举,固然是孝的表现,但孝的途径甚多,独居荒野,与虎狼为伍,视父母留给自己的生命和躯体为无物,于死者无补,于生者有害,即使古人也认为过分。而为了父母终身不娶,更大可不必。
至于南岑吴氏的义行,如乐于捐输,荒年赈灾之类善行义举甚多,略举几例以见一斑。
吴应淮(1756~1841),宿儒王崇炳之孙婿,字有山,号原泉,元房后周人。宗祠毁于白蚁,捐资修复。都督堰被洪水堙没,嘉庆六年(1801年)竭尽家财疏浚渠堰,使历时千余年的古老水利工程恢复活力,造福百姓。晚年博览医书,精通岐黄之术,免费为人看病。贞房节孝吴承宵(1699~1775),在雍正癸卯(1723)大旱时捐百金助赈,至乾隆辛未(1751)大旱,又捐四百余金。顺治辛丑(1661)大饥荒,义房里仁吴良栻(1626~1674)出己资设粥厂三个月,存活数千人。
过去,公常就是集体,大宗祠为南岑吴氏宗族的集体财产。为大宗祠的建造修理,不少人捐地出资,投入人力物力,当然也是义举。如吴宋、吴承鸿兄弟、吴学垓、吴学埏、吴国濂、吴承缙、吴应棠、吴应梁、吴国洋、吴国经、吴应琳等,事迹不一一列举。此外,为建小宗祠,义房岘畈吴承泮(1714~1793)一次捐田10亩;义房里仁吴承钰(1703~1768),一次就助田500称。
为鼓励读书求仕,捐助养贤田产,宗谱列有清单。义房岘畈吴承泮一次捐田50亩给大宗设养贤田。义房里仁吴应芳(1838~1907)出助南街三思桥店屋一所。义房里仁吴季霖则出资倡修文庙,吴希潮、吴国鸿修尊经阁、创课士院,吴世杰修文昌阁,吴应棠建造试院。也有为金华和杭城考寓的购地、建造、维修出钱出力的。如为修葺金华考寓,需费120千缗,贞房节孝吴嘉愈(1844~1918)慨然承担。另外礼房吴焰(1496~?)捐地作义冢,义房里仁吴渊(1741~1827)助造麻车埠义渡和独造南关外法华桥,贞房城西吴应叙(1781~1834)建南溪桥等义举不绝于谱。义房里仁吴从煌(1655~1708)则先后捐银百余两修谱修祠充祀田,还捐建育婴堂。
南岑吴氏节孝义行,一篇短文无法尽言,欲求详细,只能翻阅宗谱。节孝义行对于现在来说,除了片面强调愚孝和妇女的守节之外,其他方面值得肯定的地方颇多,损己利人,在任何社会都会得到赞扬,它对社会风气的正面引导作用不可低估。
200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