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吴家寨老“讲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善锦  文章来源:小茶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2/2 14:20:12  文章录入:吴平河  责任编辑:吴平河
 

侗族吴家寨老“讲款”
              吴善锦  三江•••侗族


      今年冬,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镇举办的第二届桂、湘、黔三省民间侗歌汇演上,有幸认识了一位吴家的寨老,他叫吴申仁,今年86岁,是独峒镇独峒村人。他人品好,有威望,为人正直。他储有长须,人很精神。他在舞台上带着一帮7、80岁的老人表演“讲款”,声音洪亮,铿锵有力,完美地展现了当时侗族众人在鼓楼坪上,顷听寨老“讲款”的生动场面。


      侗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之一,绝大多数聚居广西、湖南、贵州毗邻地带,人口约300多万。侗族风俗习惯比较多,侗款制度是侗族人民为了维护村寨秩序、 解决邻里纠纷、 协调各种关系而建立起来的政治规范。“侗款”即:“款组织”它是历史上侗族地区以地域为纽带的村寨之间的社会联盟组织形式,又是侗族人民进行自我管理、 维持侗族社会秩序的制度模式,同时也是一个行使公权力的组织,也就是权威机构。“侗款”又是共同约定的内容,即“款约”它是侗族社会内部成员共同认可、约定,由权威机构或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执行的条款。而“款首”是在族内部推选产生,只有那些熟悉乡里事务,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办事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威望才能成为寨老,亦称“款首”。


      解放前,侗民族依靠这种传统的自治方式进行自我管理,自我保护,以维持本民族的稳定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侗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款”这种组织形式不复存在了,但“款约”这种内客仍然保存,现在很多村规民约也是在“款约”的基础上发展的。舞台上“讲款”也就是用这种形式宣讲村规民约,宣传正能量,树立新风,民族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