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锡打赢第四场跨国官司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东流  文章来源:无锡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4 11:13:47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吴鸣镝
 

无锡日报2018年元月一日报道


面对国外企业的连续诉讼,采取“以夷制夷”手段予以应对——

申锡打赢第四场跨国官司


    曾赢得中国高空机械作业行业国际知识产权胜诉“第一案”的江苏申锡机械有限公司,这回又赢了!
    记者昨日获悉,德国第三法院日前判定,德国Tractel  Greifzug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中国申锡机械有限公司的卷扬机设计存在不正当模仿一案,经该院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系申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诉讼最终被驳回。此外,该法院同时判决,对于Tractel  Greifzug公司所提出的欧盟知识产权局因“袒护”申锡而成“第二被告”的诉讼也一并撤销,认定欧盟知识产权局为申锡出具的专利有效证明并无不当。这意味着,在这场历时两年多的跨国官司中,申锡实现成功“逆袭”,不仅自己由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取得胜利,而且作为中国企业首次为欧盟知识产权局“挽回”了“面子”。
    申锡是我国高空建筑机械吊篮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约五成产品出口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产品“走出去”过程中,申锡相继于2008年、2013年、2015年,遭遇美国、德国4家国外同行公司的起诉,被迫卷入国际知识产权官司的漩涡。在此期间,由于申锡敢于“亮剑”,组织律师团积极应战,经美国、西班牙、德国法院审理下,对方起诉或被驳回,或被判决败诉,或无效撤诉。因此,在8年中,申锡的3场跨国知识产权均胜诉。
    2015年初,德国Tractel Greifzug公司向德国贝尔吉施格拉德巴赫市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申锡在欧盟国家销售的吊篮产品中的核心部件卷扬机模型,在设计上仿制了自己公司的产品,因而已属侵权行为,要求申锡立即召回其在当地市场产品并做出赔偿。但经该法院审理判决,Tractel Greifzug公司的诉讼不久就被驳回。然而,Tractel  Greifzug公司仍不甘心,并恼羞成怒,当年11月间再次将申锡起诉至当地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德国第三法院,且将站在公正立场的欧盟知识产权局作为“第二被告”,一并提起控诉,同时要求欧盟知识产权局承担两场官司的费用。
在此情况下,申锡迅速与欧盟知识产权局取得联系,双方商定派出相关团队积极应诉。欧盟知识产权局也再次派人赴申锡调查取证,认定申锡产品系自己技术团队自主研发的第三代产品,且已在该局注册商标,而非Tractel  Greifzug公司所说的有意袒护中国企业,因此,对该公司提出的无理要求不予理睬。
    面对原告再次以知识产权诉讼为名,恶意阻止申锡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行为,“久经沙场”的申锡再次组织律师团应战。与前三次应诉不同,此次,申锡主要采取“以夷制夷”的手法,巧妙利用欧盟知识产权局与Tractel  Greifzug公司之间的“矛盾”,将在欧盟地区所有国家知识产权领域最有权威的知识产权局推到前台——由该局出具有力的抗辩声明呈交德国第三法院,并由该局派出申诉委员会作为全权代表进行辩护。两年内,德国第三法院先后3次开庭听取原告、被告意见,申锡和欧盟知识产权局步调一致、相互配合,在抗辩中严厉驳斥对方的谎言。最后,德国第三法院正式驳回Tractel  Greifzug公司的诉讼,且费用由原告负担。至此,这起跨国知识产权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申锡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杰表示,近年来,国外企业时常挑起跨国知识产权官司,国内企业由此频频遭遇各类“起诉门”。在这背后,其实就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动向,国际知识产权之争也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保护攻防战。因此,国内企业在提升技术层面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要注重打造软实力,确立知识产权国际化经营理念,科学制订国际市场营销策略,只有内功和外力相辅相成,管理和技术软硬兼施,才能在国际贸易战中立于不败之地。申锡一次次胜诉经历,不仅为企业自身“走出去”占领国际市场积累了丰富经验,而且也为国内企业开展跨国维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东流)


(注:申锡机械有限公司是无锡吴氏祖地宗亲会会长吴仁山宗长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