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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9/17 12:12:19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吴鸣镝
 

暹罗宋卡吴国主考略


[摘要]当今泰国华侨华人以潮汕籍为最。其实,闽南人旅暹并不在潮州人之后,直至清代,仍然可与潮州人相匹敌,其中海澄月港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就此显赫海澄籍旅暹华侨家族略作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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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暹罗;宋卡海澄籍华侨;吴国主

[中图分类号]K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2-0017-04

    宋卡(Songkhla,泰语)位于泰国南部边境,坐落于马来半岛北部东海岸内海的宋卡湖口。今属泰国洛坤省,为宋卡府首邑,与马来西亚的吉打州(Sai Buri)接壤,自古就是暹罗的重要港口和沿海省份。当地人称Singora(马来语),源于梵语,意为狮子城。《郑和航海图》称为孙姑那(Singora),《通典》作宋居�(或作宋居劳、宋居唠),《海国见闻录》作宋脚(在闽南话中,“脚”与“卡”谐音),尚有崧古罗、冲古剌、宋龟、宋�、新格拉等称呼,皆同名异译。
宋卡是一个由闽南华侨开发建设起来的重要海滨港口城市,15世纪以前便有华侨在此聚居。18世纪中叶前,福建沿海港口与暹罗间频繁的贸易往来,促使福建人大批移居泰国,福建籍华侨人数一直占泰国华侨的绝大多数。18世纪中叶后,原籍潮州的达信王特别优待他的同乡,“惟潮州人为官属,封爵,理国政,掌财赋。”①使潮州掀起了往暹罗的移民潮。相反,福建与暹罗间的贸易,因乾隆二十三年(1757)限制广州一口通商令的颁布、中国暹罗大米贸易的衰落、广东沿海港口对外贸易的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逐渐衰落,福建籍人士移居泰国日益减少。故潮州籍华侨华人人数逐渐超过福建籍华侨华人而稳居泰华人口的绝大多数,此种格局至今没有改变。但从地域上看,泰南地区的福建籍人数一直比较稳定(许多是从马来亚再移民到泰国的)。②
清乾隆十五年(1750),福建省漳州府海澄县山塘乡西兴村人吴让渡海至宋卡谋生。吴让(1717~1784),乃参(吴登箴)《宋卡纪年》译作吴阳(“让”、“阳”谐音)。③吴让到宋卡之初,在湖口华奠考(红山头)谋生。先居巫王素黎曼旧城,翌年迁居乍纳城(Cha Na)童阿旺村,种植蔬菜、蒌叶。1753年,迁宋卡�井区,买奴4户从事捕鱼。吴让于1758年搬到廉松村经商,娶博他�女子庄氏为侧室。吞武里王朝郑皇信(Chao Tak Sin)率兵南下征服洛坤一带,吴让趁机于1769年奏请郑皇,以年交税银50斤的代价承包宋卡湖上端四岛、五岛(Ko Si,Ko Ha)的燕窝开采权。吴让作为宋卡湖四岛、五岛的燕窝税吏,经营有方,因此被郑皇封爵銮因他奇里颂木,人称廉松头,或称伯翁。郑皇嘉其忠诚,1775年诏封昭孟(Chao Muang),意为城主,爵号銮素汪奇里颂木,府署设廉松。吴让卒于1784年,被追封为昭披耶。吴氏子孙世代相继,计传八世,凡129年(1775~1904)。今泰国北大年、陶公、也拉等三府,及马来西亚吉兰丹、丁加奴、吉打、玻璃市等四州,均受其节制。直至1896年暹罗废除世袭城尹,改行省制,吴氏家族方才逐渐退出政治舞台。至今宋卡尚存吴王庙、城隍庙、吴氏家族茔墓及神主牌位和三朗桥石碑等与华侨有关的历史遗迹。④
吴让初为承包宋卡湖四岛、五岛的燕窝税吏,这种包税制类似南洋的港主制度。港主制度(Kangchu System)始于1833年。当时,柔州天猛公(Temanggong,总督)伊布拉欣为开发柔州,自新加坡等地招募华人前来垦殖,并实施港主制。所谓港主(Tuan Sungai),是向天猛公纳贡赋税而获得港契(Surat Sungai),因此拥有土地开发权的人。吴让有一子孙吴象,曾经世袭统治今琵琶(或译提帕)港,当地百姓尊称这一家族为唐提帕(Tan Thepha)。⑤唐提帕,即“提帕之君”,疑似港主制度。马来亚槟城广福宫捐款碑将泰国宋卡城主吴文辉刻作“吴甲必丹大”。⑥早在17世纪初,南洋殖民地政府就委任“甲必丹”(Kapitans)管辖本身的社群。英国殖民当局在占领槟榔屿后,随即委任各族群首领为侨长,称甲必丹,负责各自社区的治安和管理,包括维持社会秩序和管理宗教习俗等。宋卡城主吴氏的管辖权已经超出华侨族群,并非华人甲必丹,而是地方政治实体。
暹罗贵族爵位依次分为昭披耶(Chao-Phya)、披耶(Phya)、拍(Phra)、銮(Luang)、坤(Khun)五级。宋卡城主吴氏达到最高级的昭披耶。吴让及其子孙自称“纳宋卡氏(Na Songkhla)”,“纳”在泰文中意为“封于”、“住在”或“在某地成长繁荣”。⑦宋卡吴氏被称为吴王、吴国主,或译城主、城尹、府尹。宋卡三朗桥中文石碑中有“我众等公同具禀国主”、“此乃吴国主之功德垂之无穷”,捐款人又首列“国主吴发兴捐银二百元”。⑧在宋卡直辖市也拉路中段的保安殿,有“威震蛮邦”匾,上下款识为“光绪己丑年吉立”和“国主吴通兴谢”。⑨宋卡泰式佛寺越格冷(Wat Kiaun),梵文称“越勿切玛惑”(Wat Mutchima wahsa),意为中央寺。系宋卡二世国主吴文辉所建。该寺正殿,当地华侨通称“吴王庙”。殿左前石塔镌有“嘉庆四年己未花月吉旦弟子昭丕雅宋卡吴文辉敬谢”。庙外围墙前后左右两侧石门上都镌有楹联,各联首字连读,为“吴府国主宋城正兴”。⑩可见他们是自称,也被尊称为“吴国主”的。所谓“国”,是中国古籍中的“赤土国”之类方国,而非当今意义的国家。
在宋卡直辖市对岸廉松村磨底山麓的吴氏家族墓地,20余座墓碑都是从闽南老家雕刻完成之后运来的。其中不少墓碑上刻有籍贯“西兴”,并有“皇清”和“乾隆”、“嘉庆”、“咸丰”、“同治”等年号。吴氏后人又保存着较完整的先祖神主牌。这就为考察宋卡吴氏世系提供了方便。
吴让墓碑: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 吉
西兴 显考士侃吴公墓
六男茂成附葬
孝男文辉、文成、天成、玉成、次孙志生立
吴让神主牌正面:
显考诰授暹罗国昭丕雅荣禄大夫秉直吴府君神主    孝男文辉、文耀、文成、天成、玉成等仝奉祀
吴让神主牌背面:
生于康熙五十六年十二月廿六酉时
行二,乳名让官,享寿六十八岁
卒于乾隆四十九年九月初二日卯时
原籍漳郡澄邑山塘人氏
吴让原配刘氏墓碑:
待赠吴门刘氏墓
乾隆五十年 吉
吴让原配刘氏神主牌正面:
皇清诰赠显妣谥坤德吴府刘孺人神位
男文辉、文耀、文成、天成、玉成、茂成仝奉祀
吴让原配刘氏神主牌背面:
生于雍正□□□
母刘氏昭�享寿□□□
薨于乾隆五十五年□□□
吴让续配庄氏墓碑:
西兴 吴门淑慈庄氏墓
男天成、玉成、茂成等仝立石
吴文辉墓碑:
嘉庆壬申 吉
西兴 诰赠忠孝大夫文辉吴先生之墓
男志良、志从、志仁、志礼 房孙香、深、生立
吴文辉神主牌正面:
皇清显考宋卡昭丕雅谥忠孝吴公神位
孝男志从、志良、志仁、志礼等仝奉祀
吴文辉神主牌背面:
生于乾隆乙丑年九月廿九日酉时
行长乳名胤官享寿六十有七
卒于嘉庆辛未年五月十八日巳时
葬在磨底山坐壬向丙兼子午辛亥分金
吴文耀墓碑:
乾隆五十四年己丑 吉
西兴 显考文耀吴公墓
长房出嗣 志从 孝男志生仝立
吴文臣墓碑:
嘉庆岁丁卯
孝友大夫忠烈大夫吴先生墓
出嗣子 文爽 男马、玉、生 男省、香、绵 立石
吴天成墓碑:
嘉庆二年
孝友大夫吴公墓
男福星、文旭立石
吴让,行二,字士侃,乳名让官,原籍漳州府海澄县山塘乡西兴村。生于清康熙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718年1月27日),卒于乾隆四十九年九月初二日(1784年10月15日)。早期华侨出国,多为青年男性。或婚后出洋,或归国成婚,妻子留在家乡。或于海外另娶“番婆”,形成家乡和海外两头家。吴让原配刘氏,在家乡生文辉、文耀、文成。“番婆”生天成、玉成、茂成。
宋卡城主吴氏或父子相继,或兄终弟及,共得八世:
宋卡吴国主世系表

注:本表不包括魏继承国主部分。
宋卡吴国主在位年表

吴让原配刘氏还生有一女。宋卡廉松村磨底山吴氏家族墓地内有其女和女婿的坟墓。
吴让之女墓碑:
嘉庆三年戊午花月
丹诏 沈母吴氏墓
子孔生、闽生、庆生、诏生立石
吴让女婿沈英义墓碑:
嘉庆元年
二十四世显考英义沈公墓
子孔、凯、闽、成立石11
孔生即孔,闽生即闽。庆生、诏生应为凯、成婚配后的字号或大名。值得注意的是,闽生和诏生意即生于福建、诏安。吴女应为吴让原配刘氏生在家乡海澄,嫁给诏安著姓沈氏,至少在家乡生育了闽生和诏生。吴让的原配刘氏和他们的女儿,都是在家乡生育子女之后才携子出洋,并卒葬于暹罗宋卡。诏安与海澄同属漳州府,但两县距离较远,沈英义极有可能是先出洋暹罗宋卡,结识吴让之后才回国与吴女成亲的。
在宋卡,不乏与吴让同时期或更早的闽南华侨。如泉州府晋江古安旅暹华侨陈光培曾先后封爵銮婆哈那娑摩钵地、銮因他奇里,与宋卡吴氏为儿女亲家。一女嫁吴志生之子,另一女金英嫁“提帕之君”吴香之长子乃莽。12
宋卡吴氏除了城主的称号“发兴”、“正兴”、“振兴”、“通兴”,三朗桥捐款石碑尚可见“吴和兴”、“吴万兴”、“吴永兴”、“吴荣兴”、“吴长兴”等。“吴×兴”应属宋卡吴氏的家族称号。13“兴”字带有兴旺吉祥之意,多被取作商号船名。笔者以为,恐怕也与宋卡吴氏祖籍海澄山塘西兴有关。
宋卡城主曾经发行“振兴通宝”和“宋城通宝”。振兴通宝有无纪年和纪年为1879年、1880年、1881年等各种版式。从币文和纪年看,应与1865~1884年在位的六世城主吴绵(号振兴)有直接的联系。宋城通宝最早被记录,而币文与无纪年的振兴通宝相同,应该是早于振兴通宝的早期品种。考虑到当时东南亚与欧洲之间物品来往所需的时间,将其归于1847~1865年在位的五世城主吴志仁(又名文爽,号正兴)可能比较合理。还有“振兴公司五只”、“振兴公司十只”,最早的记录见于1887年,从币文中的“振兴”二字和时间来考虑,也应归于吴绵时期较为合理,但是性质可能与其他钱币的官方地位有所不同,或许更类似于赌场的筹码。类似于19世纪新加坡“广福公司”在“苦力间”(或称“估俚间”)发行的代用币。雇主每月发给苦力零用钱,这些钱并非通用货币,而是由雇主经殖民政府或土皇(苏丹)认可自行发行的代用币,只能在特定的地区内使用。14至于“宋城通宝一百一元”、“宋城通宝二百一元”,吴翊麟也归于吴绵,但是记值方式与其他钱币有明显的不同,采用了与银元交换率的形式,与中国早期铜元的每百枚换一元的说法类似(“当十”、“当百元”)。尽管“正”字也可以解释为吴正兴的字号,但是从其铁质铸模与振兴通宝的石质铸模相比较,技术有十分明显的改进,显非一朝一夕可为。不排除是由更晚的七世城主吴乃宠(1885~1888年在位),甚至八世城主吴登箴(号通兴,1888~1896年在位)所造的可能性。宋卡城主吴氏发行的“宋城通宝”和“振兴通宝”,带有鲜明的中华文化传统烙印。但是,“宋城通宝”、“振兴通宝”及代用币均为圆孔,而非中国制钱传统的方孔(俗称“孔方兄”),估计和东南亚当地民俗有关。15宋卡城主吴氏发行制钱,无疑是行政权力的象征。    宋卡直辖市的18座泰式庙宇,都是宋卡城主吴让的子孙及亲朋建造的。宋卡城隍庙则是中国式的庙宇,为四世城主吴志生所建。16该庙至今保存着“永奠宋邦”等三块匾额,分别书于清道光丙午二十六年(1846)、清光绪乙亥二十五年(1899)和民国六年(1917)对该庙进行大修时。宋卡城隍庙迄今香火不断,为当地华侨华人进行宗教活动和聚会的重要场所。城隍庙是中国特有的道教宫庙,城隍燮理阴阳,在中国官方正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华侨在海外的拓展,形成华人聚居社区,乃至建立中国城,实行地方自治,作为中国皇权象征的城隍庙于是被移植到异邦。《世界华侨华人词典》有专条记载:宋卡城隍庙坐落于宋卡城(今叻孟之北)美人街中段,建于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即吴让的后代吴天成继任宋卡城主时期。当时暹罗国王拉玛三世(Rama Ⅲ,1824~1851年)曾赐该庙檀香木一柱、圣烛一对,并各种祭祀物。暹罗僧王及八位高僧专程由曼谷前往主持佛教仪式。庆典持续了五昼夜, 请中国戏班和泰国戏班去唱戏。17
《宋卡城隍庙奠基史迹》记录了这一盛事:18
宋卡府署宋卡城隍庙建于清道光廿三年癸卯(佛历2385年)。当时,暹罗第三世皇朝皇上御赐檀香木一柱、圣烛一杆,并各种祭祀物。披耶宋卡即吴天成将皇上御赐之檀香木及圣烛恭奉游行。泰人皆热烈参加庆典,肃穆隆重。当檀香木及圣烛安奉于礼坛上,由暹罗高僧颂经说偈。嗣后,披耶宋卡即吴天成聘请技术人员兴建三座中国式庙宇,另一座土地神庙,祈求风调雨顺,物阜民康。吴天成之功勋与城隍庙永垂不朽!
福建庙产管理委员会谨识
佛历2505年6月19
吴翊麟《宋卡志》也收录了闽人林周汉所书《宋卡城隍庙奠基史迹》,20虽比前引记载较为详细,但仍属大同小异。据《世界华侨华人词典》“宋卡城隍庙”条和两种《宋卡城隍庙奠基史迹》记载,宋卡城隍庙的建造者为吴天成。吴让共有六子,原配刘氏生文辉、文耀、文成,侧室庄氏生天成、玉成、茂成。据宋卡吴氏祖茔及神主牌记载,吴天成卒于清嘉庆二年(1797)之前,清道光廿三年为1843年,显然有误。宋卡城隍庙应为四世城主吴志生(又名天生,号发兴,1817~1847年在位)所建。
从暹罗宋卡吴氏家族显赫的历史遗迹中,不难透视清代漳州海澄月港海商的实力影响。
[注 释]
①魏源:《海国图志》“暹罗国”条。
②参见俞云平:《福建移民与中华文化在泰国的传播》,《南洋问题研究》,1999年第3期。
③夏鼎勋:《闽侨吴阳及其子孙》,据乃参(吴登箴)《宋卡纪年》和许云樵《北大年史》(新加坡南洋编译所1946年版),译作“吴阳”。参见泰国福建会馆特刊编辑委员会:《泰国福建会馆成立五十周年暨新址落成纪念特刊》(曼谷,1967年)。
④参见杨庆南:《清朝福建海澄先贤吴让官封宋卡城主》,《闽园》第24期(台北,1991年1月);吴翊麟:《宋卡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年版,第24页、第72~73页、第55页。
⑤⑦⑧⑨⑩11121320参见吴翊麟:《宋卡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年版,第4页、第7页、第61页、第121页、第124~126页、第14页、第27页、第110页、第137~139页、第57页、第61页、第115~116页。
⑥参见骆静山:《槟城华人宗教的今昔》,槟城古迹信托会主办“槟榔屿华人事迹”学术交流会论文(2002年1月)。骆静山:《大马半岛华人宗教的今昔》,见林水�、骆静山:《马来西亚华人史》第13章,留台联总1984年版。
14参见黄汉森:《暹南宋卡吴氏的“宋城通宝”与“振兴通宝”》,“东北亚地区历史货币与人民币跨境流通学术研讨会”论文,满洲里,2008年7月。
15参见吴翊麟:《暹南别录》,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7页、第118页。
16见《泰国福建会馆成立六十周年纪念特刊》。
17参见周南京主编:《世界华侨华人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页、第384页。
18该文用毛笔书写在红纸上,饰以镜框,悬挂于宋卡城隍庙墙上。1995年夏,郭志超教授访泰时特地抄录持赠,谨致谢忱。
19佛历2505年为196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