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谱词典》“父”字条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晓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7 12:54:32  文章录入:吴晓阳  责任编辑:admin
 

    

【父】①严亲、翁、家翁、尊、家尊、叟、灵椿等皆可称父。②父自称“乃翁”“乃公”等。③子称父为“大人”“先生”“夫子”“公”等。④对人称自己的父亲为“家严”“家君”“家公”“家父”等。⑤称人之父为“尊大人”“尊君”“尊公”“尊侯”等。⑥称已故之父为“亡父”“考”“皇考”“王考”“显考”“府君”“家府”“先君子”“先君”“先大夫”“先父”“先公”等。⑦称人亡父为“尊先君”“尊府”等。⑧生父称“本生父”“嫡父”“亲父”;义父又称“假父”“养父”。⑨僧尼称父亲为“俗父”。⑩父之后妻为“继母”,母之后夫称“继父”。伯父叔父无子而为其后者,应称父母,不得用“继”字。  

伯父】世父、诸父、从父、犹父、伯父等皆可称伯父。已故伯父称“亡伯”“从兄门中”。  

叔父】又可称仲父、季父、从翁等。对人称叔父为“家叔父”“家叔”;称人之叔父为“贤叔”。已故叔父称“亡叔”“从弟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