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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伯根源:文福的《根源记》,开宗明义便称“泰伯者,吴氏之始祖也,泰伯居长、仲雍居次、幼季历”。接着便是泰伯奔吴“泰伯知父欲传位季历,以昌。遂与仲雍倶逃荆蛮为勾吴。”及后“传至寿梦,吴本子爵,始称王国,渤海为郡”,“后以国为姓”。“寿梦生四子”,“诸兄以此传位以及扎,而扎义不肯受,遂受封于延陵。”遂成“苏常二州族大称世家。”意指:“渤海郡”和“延陵郡”。全文并无陈述“吴氏国君”的整个传承过程,其世系,基本来自司马迁《史记》的《吴泰伯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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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文福的《根源记》,按理该转入宣公到底是属于“渤海郡”或“延陵郡”那一个世系?文福的《根源记》中没有提到,甚至连“宣公是兢公的七世孙”以至“宣公的父亲是简公”都没有说,有点遗憾。他接着说:“吾祖 宣公居阆州兰登谷巫锡山,娶孟知祥嫡夫人何氏之女”(此说与“宣公遗嘱”一致),并说:“孟知祥即黄帝位,不一载而崩。”这是符合历史事实。但随后说:“太子孟昶即位,封宣公曰:驸马宣城公,祖母曰:公主孟氏夫人”。这就怪了,按理:当孟知祥未登王位之前,宣公称“女婿”;而孟知祥登王位后,宣公是黄帝的“女婿”宣公自然就是“驸马”了,而孟知祥之女,自然就提升为“公主”,只不过“公主”前面还冠以一个“某某公主”之名罢了,如:“崇华公主”之类,断不会封为 “公主孟氏夫人”的。随后,也没有提到:“惭愧不受”或“公义不受”等言辞,也没说什么原因,于天福元年,福公当年仅四岁,便随:“祖宣公,父纶公、叔经公绍公,兄宏宥弟和珍一家人,乘舟渡江徒江西。”(怎么少了个三哥华公呢?早逝?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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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福的《根源记》最后还提到:“吾今年十六,蒙祖宣公将始至今谱牒,遂一启发于吾。” 显然是宣公在写“遗嘱”的同时,开始要“修谱”了,“修谱”的责任,将落在文福的身上。上面说到的“遂书泰伯后稷根源”已经“实录入谱牒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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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宣公有三子十八孙,长子是纶公,文福是纶公第四子,为什么只选定文福?文福的《根源记》全文的最后“落款”“嗣孙福”告诉了我们答案。原来“嗣孙”是单指“承嗣的子孙”,而古时只有“正房大孙”即“嗣孙”才能“继承家业”。最后“落款”“嗣孙福”,说明文福是“正房大孙”,而他的三个哥哥(宏、宥、华),也许是“偏房”所生。而“裔孙”则指所有同房同祖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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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遗嘱》撰写于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春,而文福的《根源记》(又称源流记),则撰写于同年(948年)秋,前后两文,同时写到“娶孟知祥嫡夫人何氏之女”,两者“同出一辙”,“孟家封”的源头,就有了第一个答案,但仍解决不了“孟知祥嫡妻”,到底是“何氏”?还是“李氏”?
附件:文福撰写的《根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