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城培田吴氏:兴养立教 善行可风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俞如先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3/23 15:27:49  文章录入:吴桐雨  责任编辑:wty
 

培田古村

培田古村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宣和乡境内,全村皆为吴姓,建村已有800多年历史,至今保存着较为完整的明清时期古民居建筑群。全村共有30余栋大宅,21座宗祠,6处书院,4座庙观,2座跨街牌坊,1条千米古街,规模宏大、连片成群,布局讲究、设计精美。

培田古村以其精致的建筑、精湛的工艺、浓郁的客家人文气息蜚声海内外,其民居是客家建筑文化经典之作,有“中国南方庄园”“福建民居第一村”等美誉。2005年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培田吴氏

西晋以来,中原大批汉人南迁,唐宋时期其中一部分人进入闽粤赣边界地区,并逐渐与当地原住民相融合,成为客家先民。元末,培田吴氏开基祖吴八四郎迁至福建宁化,元至正四年(1344年)徙居闽西长汀、连城之间,后娶魏氏,定居于宣河里上篱村。传至第三世,因人丁发展而分家自立,长兄吴文贵迁居松树冈背的卧虎山麓,原名背田。宋元间有林、曹、马、谢、聂、赖、翁、吴、熊、魏等十姓先民在此及周边散居。明成化年间,六世祖郭隆公于此择地造“至德衍庆”居,始改称培田。清末后培田成为吴氏单一姓氏居住的村落,从开基祖吴八四郎起,繁衍至今已历三十世,时近七百年。

培田吴氏历代崇文重教,文风朴茂,名列汀州前茅。明代兵部尚书裴应章曾题联“距汀城廓虽百里,入孔门墙第一家”,清代翰林院大学士纪晓岚参观培田书院群落后,大为惊叹,挥毫题下“渤水蜚英”传世名匾。培田历史上出现过不少贤士,如赈灾救饥、怜贫抚孤的吴琳敏,乐善好施、智勇平盗的吴郭隆,首开河源十三坊书香、励志办学的吴祖宽,慷慨捐资、清白传家的吴昌同,御前侍卫、恩准建石碑坊的武将军吴拔祯,励志勤学、追随革命的吴乃青等。

培田吴氏家训族规

培田吴氏家训族规包括《家训十六则》《家法十条》《族规十条》《公益社章程》等,涵盖敬宗睦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勤俭立业、修身齐家等内容。

培田吴氏于乾隆四年(1739年)始立家训,后渐设家法、族规、公益社章程等。在乾隆版的《培田吴氏族谱》中,首次制定了吴氏《家训十六则》,包括“敬祖宗”“孝父母”“和兄弟”“序长幼”“睦宗族”“勉读书”“勤生业”“崇节俭”“戒刻薄”“戒贪饕”等条目,每条条目均附有三十二字的释文。这些家训条目构成了族人的基本行为准则,一直沿用至今。

家训主要偏重道德教化,缺乏强制性的规范措施。因此,在续修族谱的过程中,“诚恐训之不遵,故继之以法”,又新增了《家法十条》和《族规十条》。《家法十条》最早记载在光绪本族谱卷首,提出“孝弟宜敦”“勤俭宜崇”“伦常宜肃”“廉耻宜勉”“忠厚宜尚”“品行宜端”“礼义宜明”“争竞宜平”“刑罚宜公”“家身宜清”等条目。《族规十条》主要关注祖堂、图谱、冠婚、丧制等方面内容。

所谓“家法”,就是由家族组织推行的行为规范;所谓“族规”,就是处理家族公共事务的具体规则。在吴氏家族中,《家法十条》主要用于禁止族人的有害行为,而《族规十条》主要用于处理家族公共事务,二者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处理家族事务和维护社区环境的管理规则,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此后吴氏又设立《公益社章程》,包括严禁赌博、平息争讼、振兴实业、修明礼法等十个方面内容,劝导兴利除害,倡议文明乡风。至此,吴氏家训族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

●视频脚本

福建连城培田吴氏:兴养立教 善行可风

连城地处福建西部,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置县。在雄奇清幽的冠豸山下,有一座书香氤氲、人文厚重的村庄,这就是蜚声中外的培田古村落。

培田古村·恩荣牌坊

培田村民皆为吴姓,其开基祖吴八四郎在元至正四年(1344年)由福建宁化迁入,繁衍至今已历三十世,时近七百年,在闽西山区发展为颇引人注目的客家望族。吴氏家族之所以能声名远扬,历久不衰,除了特定因素外,与其先祖制定的家训族规息息相关。

培田吴氏家训族规包括《家训十六则》《家法十条》《族规十条》《公益社章程》等,涵盖敬宗睦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勤俭立业、修身齐家等内容。吴氏家训精髓在于“兴养立教”。从族谱上看,“兴养立教”之提出,最早见于光绪本族谱卷十三《郭隆公义仓义学记》。

福建连城培田吴氏后裔 吴念民:

“兴养立教”,用现在的语言来讲,“兴养”就是说发展生产、促进生产,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立教”就是说加强文化教育、思想教育以及道德规范教育。“兴养”和“立教”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促进了培田的社会和谐,促进了培田士农工商各方面的发展进步。应该说,历史上培田的“兴养立教”是搞得比较好的。

兴养,是筚路蓝缕、兴家立业。

培田吴氏初落籍时即以贩运行商起家。《家训十六则》第十则“勤生业”释文为:“民生在勤,勤则不匮。里布夫征,游民是出。农工商贾,勉励乃事。”培田《公益社章程》第一条也明确提出:“振兴实业”,理由为“迩来饥馑荐臻,半由实业不兴。本社拟设一劝农工所,督率子弟务农兴工。”二者都强调在当时条件下农、工、商、贾必须勤勉奋斗,图谋生存发展。培田吴氏秉承儒家“耕读传家”的同时,思维更广阔、更开放,有守成,更有开拓进取。

培田古街

培田过去是福建清流、宁化等县通往汀州府的通衢,清鼎盛时期,文人、官宦、商贾云集于此,一度繁华似锦。“勤者有赏,惰者有罚,以昭激励”,在家训族规的滋养下,吴氏家族士农工商并举,艰苦创业,积累财富,建造幢幢高堂华屋:德衍庆、继述堂、官厅、务本堂、双灼堂、都阃府……不一而足。

敬畏之心不可无,吴氏家训第一则即为“敬祖宗”。家中悬挂祖先画像,重要节日举行一整套祭祖仪式。年复一年的祭祖仪式,使吴氏族人从小浸染于“尊祖敬宗”的氛围中,并以此为内驱力,奋发图强,立业报本。

在培田吴氏家族中,“家训”“家法”与“族规”并行不悖,各司其职。“立训使人遵,立法使人畏”,族人只需遵循“家训”。至于“族规”,则用于维护生态环境和礼仪秩序,以期“风淳俗美,可称仁里”。

培田吴氏高度重视“立教”,教以化人。在《公益社章程》中明文规定“修明礼法,严禁赌博,劝戒鸦片,崇尚节俭”等,提倡建立各种慈善机构和社团组织:专事收养遗弃女童的“拯婴社”,强制进行戒毒的“大和山道堂”,传习农耕技术的“锄经别墅”,为本族女子提供学习文化、女红、礼仪场所的“容膝居”……

孔圣会,文昌社,惜字社,修业社……这些机构和社团一方面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另一方面起到教化作用,引导村民从善,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 张侃:

家训就是一些大的原则,告诉族人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族规则是一些明确的细则,比如说起居、读书,或者外出做事情等,应该讲的一些规矩。家法就比较严格了,它实际上把法纪的概念延引到家族的治理当中。那么,这套相对完整的治理体系,其实就在这个偏远的山村形成了一种文化,一种遵守社会道德、遵守法纪的文化。所以,我们现在到了培田以后就看得很清楚,这个地方很有法度,一文一武、一张一弛,很有秩序。这种秩序从某个侧面也说明吴氏家族一直在履行实践这套有法度的文化。他们通过各种教育方式,建书院、办学堂等,把家族里面的这套文化不断地传承下去,使得一代又一代的吴氏族人能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道德规范。

吴氏有行商的“底蕴”,但因受宗族“崇文重教”的浸润,吴氏商贾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言商仍向儒”者。“士为民首,读书最高,希贤希圣,作国俊髦”,在培田吴氏家训家法中,专门设立了勉励和督促子弟读书的条文,使崇文重教成为共同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培田历史上有过十八个书院、私塾和学堂,最为著名的是南山书院。明清以来,举人吴茂林、福州才子邱振芳、翰林曾瑞春等一批名士执教于此,有“距汀城廓虽百里,入孔门墙第一家”之美誉。清朝翰林院大学士纪晓岚参观培田书院群落后,大为惊叹,挥毫题下“渤水蜚英”的传世名匾。

培田古村·南山书院

南山书院创建500 多年来,明清科举时代先后培养出191位秀才,其中19人入仕,官至五品有5人,最高者达三品,且大都为官清廉,深得民心,佼佼者有明朝的吴石泉、清代的吴茂林。

龙岩市委党校教授 俞如先:

培田客家人的崇文重教很有特色,有两个方面是不多见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大家集资先后设立了经蒙田、秀才田等义田,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助学金、奖学金制度。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培田举一村之力在福州兴建了“宣和试馆”。这个试馆为培田村到福州考试的学子们提供食宿之用,培田的学子到福州考试、考功名,入住宣和试馆一律免费。当时村里的乡绅还提出来,汀州八县吴氏的学子到福州考功名,入住宣和试馆,食宿也一样免费。

培田人将吴氏家训族规之要义,如仁、义、崇、勉、勤、慎、谨、睦、敬、孝、和、美等,渗透到俯拾皆是的诗词楹联中。

——“水如环带山如笔,家有藏书陇有田”,尊崇耕读为本、勉励读书创业;

——“世重博施轻财仗义;家承至德睦族敦亲”,教育后人要乐善好施,以和为贵……

培田的院落,栽有花草,以兰为主。“至德居”联文“庭中兰蕙秀,户外市尘嚣”,清雅脱俗,既应景又入心。“继述堂”的“培兰植桂”,教导后人要培养如“兰”“桂”般具有高雅品性的人才。

数百年来,吴氏族人以“兴养立教”为己任,传承家训,严守祖规,躬身践行,不仅以此律己,更激励一代代吴氏家族后人正心修身,积极进取。

“养成正气参天地,磨练文章著春秋”,“继述堂”的这副联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宏阔的胸怀和人生境态,使我们看到书写春秋的如椽大笔,正饱蘸着一股人间正气,挥洒在天地之间,而修身养性,积善成德,已在华夏大地蔚然成风。

培田古村·继述堂

●培田吴氏家训族规摘编

敬祖宗

维①桑与梓②,必恭敬止。矧③乃祖宗,人所托始。沂流穷源,虽远尤迩。春露秋霜,庶其毖④祀。

——摘自培田吴氏《家训十六则》

【注释】

①维:句首语气词,引出主语。

②桑与梓:两种树名。古人喜欢在庭前院后栽种桑树与梓树,所以后来用“桑梓”代表家乡。

③矧:况且。

④毖:谨慎。

【译文】

看到桑树和梓树,一定要对它们恭恭敬敬(意思是对待家乡要有一种敬畏心理)。更何况列祖列宗,是我们的起源。追溯源头,历史虽久远但却亲近。每年要做好春秋两季的祭祖活动,让子孙后代缅怀祖德宗功。

孝弟宜敦也。如有逆亲犯长者,通知房长族绅,严行惩罚。若仍怙恶不悛,佥呈究办,决不宽宥。

——摘自培田吴氏《家法十条·孝弟宜敦也》

【译文】

要敦厚孝顺父母、敬爱兄长之情。如果有随意忤逆父母、冒犯长辈的人,要告知族中长老和有威望的绅士,对他们进行惩戒处罚。如果还是坚持作恶,不肯悔改,那么就要送到官府查究法办,绝对不能宽容饶恕。

勉读书

士为民首,读书最高。希贤希圣,作国俊髦①。扬名显亲,恩宠恩褒。各宜努力,毋惮②勤劳。

——摘自培田吴氏《家训十六则》

【注释】

①俊髦:才智杰出之士。

②惮:害怕。

【译文】

读书之人为民众之首要,读书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作用。要努力读书,争取成为圣贤之人,成为国家的才智杰出之士。从而名扬天下,为家族争光,得到恩宠与褒奖。各位应该努力读书,不要害怕辛勤与苦劳。

水如环带山如笔,

家有藏书陇有田。

——培田古村“继述堂”楹联

【解读】

上联描绘堂前风光,山环水绕;下联寄寓耕读传家的思想,勉励读书创业。

积德润身如积玉,

遗书教子胜遗金。

——培田古村“馥轩公祠”楹联

【解读】

重视教育、喜读圣贤书是培田客家人的传统。该联是人生阅历的感言,亦是对后世子孙的谆谆教诲,劝导后人要积善成德、崇文重教。

培田古村·衍庆堂

勤生业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农工商贾,勉励乃事。酒食游戏,终亦自累。

——摘自培田吴氏《家训十六则》

【译文】

民生之本在于勤,勤则富有不贫穷……无论是务农、务工还是从商,只要自己勤奋就一定能成就事业。如果每天沉溺于吃喝玩乐,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

迩来饥馑荐臻①,半由实业不兴,本社拟设一劝农工所,督率子弟务农兴工,勤者有赏,堕者有罚,以昭激励。

——摘自《培田公益社章程·振兴实业》

【注释】

①荐臻:接连到来。

【译文】

最近,饥荒接连到来,大半是因为工农商业不发达导致的,公益社打算办一个“劝农工所”,督导率领族中子弟从事农业劳动、振兴工业,对于勤劳者进行奖赏,对那些懒惰者进行惩罚,激励族中子弟奋发有为。

崇节俭

制节谨度,满而不溢。慎乃俭德,家国理一。一念骄奢,遂生淫佚。转眼空虚,言之可栗①。

——摘自培田吴氏《家训十六则》

【注释】

①栗:恐惧,害怕。

【译文】

懂得节俭、谨守法度,那么财富就不会无故流失。谨慎地保持勤俭的品德,让理家与治国的理念相为一致。心中一有放纵奢侈的想法,很容易就会荒淫无度。转眼就坐吃山空,入不敷出,提及这个就令人惧怕。

勤俭宜崇也。如有不读不耕不务正业,徒事酗酒嬉戏者,凡属伯叔兄长务宜严训重责,毋得姑息。

——摘自培田吴氏《家法十条·勤俭宜崇也》

【译文】

要崇尚勤劳节俭。如果有不读书、不耕作、不从事正当职业的人,或者每天就只知道喝酒闹事、玩乐游荡的人,凡是家族中的长辈都要对他们进行严厉训斥责备,一定不能迁就、纵容。

培田古村·木雕木刻

●专家观点

张侃:善行忠义 薪火相传

家规家训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中华民族的家规家训因地域不同、家族发展历史不同,其内容也有差别。培田吴氏并非显赫世家,但他们在长期的治家教子乃至村民自治实践中产生了丰富的家规家训内容,形成了相当完整的家训族规体系,造就了培田古村浓厚的文化气息和淳朴的村风民风。

培田吴氏族谱目前有乾隆、同治、光绪三个版本,记载有《家训十六则》《家法十条》《族规十则》《公益社章程》等家训族规。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吴氏家训族规体系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的。这套较为完整的家族规范,也带动培田吴氏由家庭而房支,由房支而家族,由家族而社区,形成了同心圆式的自治管理模式。

乾隆本培田吴氏族谱已记载《家训十六则》,每则三字,如“敬祖宗”“和兄弟”“勉读书”“勤生业”等,侧重对孝、悌、仁、爱、勤、俭等传统道德的倡导,鼓励族人遵守。每则还备注32字释文,指向清晰。光绪本族谱则又增录了家法,“前辈立《家训十六则》详且备矣,今增《家法十条》,诚恐训之不从必继之于法。”《家法十条》是带有惩戒性质的道德约束,保证家训教化能够顺畅通达。但家法本意不是为了惩戒,而是警惕后嗣,“顾立训使人遵,立法使人畏”。因此,家法是对家训的一个延续扩展,与家训相辅相成。

家训、家法之后,培田吴氏又立《族规十则》,目的在于“庶风纯俗美,可称仁里也欤”。族规所规定的内容大部分与宗族公共事务相关,对生态环境保护、家族成员冠婚丧祭等作出规定,侧重的是全族人共同遵守的规范。光绪二十三年(1907年),培田吴氏又制定《公益社章程》,更多的关注社会治安、社会习俗以及当地实业发展,其治理范围,可以说,进一步从家族往外扩展,有着比较强的乡规民约意味。

由此可见,培田吴氏的家族规范并非静止不变,而是与时俱进的。因时代变迁而不断创新,以不同形式阐述新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为人处事之道。尤其在社会变革之际或家族急速壮大之时,培田村民更加注重家风传承。因为他们知道,那样的时刻最容易产生人心动摇,只有从家训、家规、家法做起,从整顿家风做起,在家庭、家族内部形成无形约束力,才能让家族的发展方向不致偏离,才能子孙繁衍不息、世代有人才接续。

培田古村还把反映家族价值取向的格言警句,用楹联、匾额等形式或张贴或镌刻于村中的建筑房屋中。比如继述堂上书“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务本堂上写“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官厅中堂楹联则是“行仁义事,存忠孝心”……这些警句名言与家族规范浑然一体,打造出吴氏家族的精神血脉,使他们的善行忠义之心薪火相传,代代不息。(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 张侃)

培田古村·老屋

俞如先:崇文重教的培田客家人

闽西山区的培田村是独具人文风情的客家古村落。“培田”地名之由来寄托了培田吴氏先辈立志“兴养立教”、培育品格之精神田园的殷殷期盼。

千百年来,作为培田人文核心与精髓的“兴养立教”积淀在培田历史文化的沃土里。培田客家人视修身养德为立村、睦族之根本,耕读传家、崇文重教。培田不仅兴学之风代代相传,私塾、书院比比皆是,如肖泉山公馆、十倍山学堂、白学堂、义屋学堂、伴山公馆、岩子前学堂、南山书院、清宁寨学堂、紫阳书院等,而且以书院为平台,先后延请了谢桃溪、邱振芳、曾瑞春等大儒为山长,于此传道授业。其间,也有很多尊师重教之佳话。如清后期宁化人曾瑞春应邀前来南山书院任教,前后长达10年之久。10年之后,曾先生离职远赴北京考功名,培田乡绅吴昌同知道后,毅然承担了其全部的路费。为了给前往省城参加乡试的学子提供较好的食宿条件,培田吴氏族人还举一村之力,在省城兴建起了一座“宣和试馆”,凡是培田籍的学子到福州考功名,入住宣和试馆,食宿一律免费。当时,培田的乡绅还倡议,凡是汀州八县(长汀、宁化、清流、明溪、连城、上杭、武平、永定)的吴姓子弟到福州考试,入住宣和试馆,也一样食宿全免。这在客家社会无疑是不多见的。

此外,培田还以一村之力,建立和完善了人才培养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培田客家人先后设立了义田、经蒙田和秀才田,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完善的助学、奖学制度。培田科举时代的助学、奖学制度奖励广泛,除对参加乡试、会试、殿试的学子给予奖励外,也奖励参加县试、府试的成绩突出者。科举制废除后,培田吴姓贤达应时而变,迅即举一村之力,兴办新学,在村里举办高等小学堂,还开列了小学、中学、大学,乃至留学的各项奖学金:

赴汀城高等小学堂肄业者,每年贴学费边(边,花边,即银元)4元。中学堂肄业者,每年贴学费边10元。其边均分两学期给领。本乡小学不贴学费。其经蒙田租谷,入中学者分三股,入高等小学者分二股,不拘城乡,入初等小学者分一股。赴省城高等学堂肄业者,每年贴学费边20元,分两学期给领。武备、政法两学堂一律津贴。赴京师大学堂肄业者,每年贴学费边40元,分两学期给领。赴外洋各国学堂肄业者,每年贴学费边80元,分两学期给领。

历史上,培田的“兴养立教”不仅仅是为了鼓励子孙追求功名,更重要的是传播文明、培养进取精神。这种价值观与培田吴氏的家风、家训、家法所倡导的价值取向相一致。可以看到,在家训及书院教化滋养下的培田古村,不仅展现出良好的家风民风,也激发起生生不息的进取活力,人心向善、人才辈出。

今天是昨天的延续,文化的命脉延续在历史的长河里,应该继续弘扬这种“兴养立教”的精神,从培田的家训族规、村规民约中汲取智慧与启迪。(龙岩市委党校教授 俞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