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在1950年1月的大事表上只写了四个字:“地方自治”。他希望在台湾实行直接选举的省议员、县市长等,当时的台湾本地人占台湾人口的85%,大陆来的人大概是13%,如果直接选举,那大部分的权利就会被那85%的人拿走,国民党在台湾的控制就没有了,整个台湾就掌握在本地人的手里。尽管面临党内反对,蒋介石排除万难实行了地方自治。首先成立台湾省地方自治研究会,研究规划,同时为配合地方自治,改造委员会在1950年9月,通过一项决议,把烟酒及林业的管理及税收改由地方政府接手,此举使得地方政府有了税收的来源。
1950年7月2日,台湾省第一届县市议会议员选举展开,国民党很谨慎,没有一次性选,而是分区、分六期办理,花莲县最早举行,试点成功,再扩大到屏东县、高雄县、高雄市、台南县、台南市、台中市、彰化县、嘉义县等。
接着选举县市长,地方首长当然比县议员更重要。国民党把选举分为八期办理,每一期两三个县市,因为这样比较好控制。这也顺利完成,然后是台湾省议会的选举,也很顺利地完成。整个地方自治在两年内顺利完成。与此同时,各基层的乡长、区长、镇长、村长、里长等也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1950年12月台湾省第一届民选县市长选举期间,台中市市长选举竞争激烈,无党籍候选人杨基先、国民党候选人林金标,另一位非国民党籍候选人廖朝洲,这三人竞争市长宝座。廖朝洲无足轻重,主要是杨基先和林金标的竞争。杨基先是地方上有影响力的士家子弟,在竞争中不免批评国民党,蒋介石密切关注他的言行。杨的声势看好,眼看就要赢得选举,蒋介石忍不住了,12月27日,他打电话给省主席吴国桢,让吴国桢告诉杨基先自动退选。结果吴国桢回报,对方同意退选,而且“态度良好”。这下子蒋介石反而不好意思了,觉得不安,认为自己干涉选举的做法“处置不当”,考虑了三天,在1950年12月30日,他决定仍旧依法进行,不加干涉,即使国民党候选人失败,“亦无愧色。”。吴国桢打电话告诉杨基先之后,杨也欣然接受。最后的选举结果,国民党失败了,第一届台中市市长是一个非国民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