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宗亲工作 宜粗不宜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29 17:04:39  文章录入:吴大成  责任编辑:吴卫东
 

    近期观看姓氏文化工作网上报出,发现不少宗亲组织因细小问题而造成大的分歧,继而发展成为宗亲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对抗,这是很不应该的事。不管那个姓氏,多是以继承宗祖良德,弘扬祖宗文化,凝集成今天的宗亲结团。如果只因宗亲组织领导性人物个人的观点不同,就各自为阵,这种现象即不符合宗亲文化的发展需要,也是自己的祖宗不愿意看到的。
    宗亲组织中,每位宗亲各有所长,有在文化上面可以作付出,有在财力方面可以作捐献,有在劳务方面可以作贡献。宗亲会,只要是乐意参加的,各尽所能,各尽所力,宗亲事业才会办得好。可以作文化付出的,他的时间用在文化事业上,自然不会有时间去为财富作集聚,要是他早年投入在集财聚富,他同样在财力方面可以为宗亲事业作付出。相同的道理,当前有财力的、在劳务上面乐意为宗亲事业作献出的,他如果早年没在经济方面、劳务技术方面干工作,他同样会在文化上面有积累。小不忍,则乱大谋,有容乃大,这是前辈们总结出来的铭言。宗亲会的领航人物,必须具备这种素质。
    不管是在文化、财经、劳务方面为宗亲事业作出了多大的奉献,都不能居功自傲。人一傲,必然激起观点的分歧,从而继发更大的矛盾,甚至演变成为个人的消亡。历史上该类事例出现得很多很多,单以三国时期的许攸为例,他就自以为自己对曹魏的功劳最大,最后把自己的性命丧失在许褚的手里。
    历史的经验应该借鉴,宗亲们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对宗亲组织的组建运行和生存发展,有益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