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炳泰( ?~1931),海南省琼山县人。青少年在乡村小学和琼崖中学(今海南省琼台师范学校)读书。
1924年考入广东大学(今中山大学)文史部读书,参加琼籍学生组织“旅省同学会”、“琼崖革命同志大同盟”。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党(团)支部书记。
1926年在共青团广东区委员会工作。1927年广州四一五事变后,任共青团中山大学总支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员会秘书长。1928年春,被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委派回琼崖改组共青团琼崖特别委员会,担任共青团琼崖特别委员会书记。同年5月,到中共广东省委员会汇报工作后,被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委派担任中共东江特别委员会秘书。1930年5月18日,担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政治委员。与军长古大存率领红十一军部队在大南山、八乡山一带开展革命斗争,与国民党军队和地方民团进行多次战斗,开辟普宁、丰顺、紫金等县革命根据地。
l931年5月,任中共东江特别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军委书记。同年秋,在东江苏区肃反扩大化中被错杀。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为吴炳泰平反昭雪,追认为革命烈士、红军优秀指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