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宗亲会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28 20:35:21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OK
 

 

宗亲会原是中国人移居海外而成立的传统社团,是海外华人社团的突出特征之一。近年来,中国内地很多姓氏已经相继成立各种姓氏的宗亲会,并普遍开展各种宗亲活动而成立独特的姓氏文化和宗亲文化。

 

现代宗亲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无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为各地宗亲提供一个定期交流、沟通的机会。组织在架构形式为:顾问——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顾问和名誉会长由社会上的知名人士担任。会长、副会长由各地的宗亲组织负责人担任,便于沟通、联系。秘书长主要负责日常的联络工作。常务委员是主要的议事人员。委员就是参加宗亲会议的其他代表。

 

各地宗亲代表身份多样,以退休教师、退休干部、商人、农民为主,现职的干部较少,退休干部和退休教师基本上占了一半以上,并在联谊会中起核心作用。在性别上,男性占多数,在年龄分布上,40岁以上的中年人居多,

 

顾问和名誉会长更多是一种荣誉性的职务,并不具体参加筹办和策划宗亲活动。邀请这些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的宗亲入会,目的有二:一是这些人在社会上声望较高,能够在同姓宗亲中产生示范效应,凝聚人心,吸引更多的宗亲参加活动;二是这部分宗亲掌握较丰富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可以为本组织的存在提供支持和保护。

 

在各地民间联宗组织中,部分核心成员在组织的运转中起着关键作用。核心成员的发起、倡议、组织,是联宗组织开展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部分人的参加,整个联宗活动基本上是搞不起来的。

 

宗族组织提出,宗亲要学习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弘扬孝道,尊老敬贤。对于传统孝道的弘扬,无疑起到了整合家庭内部关系的积极作用,也推动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还倡导各地宗亲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宗亲文明建设,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特别是帮助有困难的宗亲子女上学读书。主要致力于祭祖、编族谱、建祠堂、调解、救济、奖学等活动。

 

宗亲纪念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对先祖族贤的崇拜和认同出发;反过来,对于先贤的纪念、宣传又进一步强化了宗亲们对祖先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少人以前并不知道自己的先祖中有这样的人物,而是通过参加宗亲活动才有所了解。都为本族有这样一位杰出人物深感自豪。

 

在日常生活中,族人对于宗族的认同是分散的,但是一旦发生某个运动或突发性事件,宗族概念一下子就变得很浓缩和紧张,或者通过某个非常带有斗争性的口号和行动纲领,使宗族这套知识体系、意识形态网紧凑起来。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宗族作为一种历史文化手段和文化资本,作为一种权力资源,作为一个改变人们空间位置的舞台,作为一种文化象征建制,在国家、地方和个人的实践中生产出来。”

 

自古以来宗族都不是一个血缘纯之又纯的继嗣群体,而是文化建构的产物或曰文化的发明。历史上的“虚拟制宗族”和“合约式宗族”等概念都表明历史上的宗族成员并非具有共同血缘关系,宗族并非一个纯粹的血缘共同体。招赘、过继、收养、买卖等方式至今依然还存在于包括钟村在内的许多地区。

 

在现代社会的宗亲团体中,宗族权威方面,原有的叔公头一手遮天的权威和情形消失了,取而代之是由经济能人、知识分子、退休干部等新式精英为主,宗族耆老等传统权威为辅的权力格局。在经济上,原来有尝田地产等宗族公产,现在则主要靠捐助,以及护祠理事会正在实施的“以祠养祠”策略,希冀通过旅游开发的经营性收入来维持其正常运转。以前宗族活动是源于慎终追远、尊祖敬宗的传统逻辑,而当代宗族活动则是在传统逻辑的上延续、发展和创新,它较之以往有了新的内容,例如对权力的追求、经济利益的争夺以及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等。

 

古老祖祠已基本甚至是完全失去了房屋建筑最初的遮蔽风雨、栖身居住、防御侵害等功能作用,它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已不是“安全第一”的自然生存,而是关乎面子、声誉、地位等社会功能以及凝聚、团结族人的象征意义,而且这种特殊的文化意义和象征价值,依然在人的心目中占有很高的地位,不可替代,不可抹没。

 

有文化生存,故有文化抗争;因有文化抗争,故有文化经营,故有文化再造或传统的创造。这表明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扩张下,宗族未死(重构),文化鲜活(认同),民间传统和草根文化并不会死亡、消失和断裂,而是继续存在并得以认同,并在许多层面发挥重要作用。只是现代的宗亲文化,看重和经营的是宗族的躯壳和符号象征。传统的现代复兴并非全封不动地复原,而是有选择地恢复或创造。

 

宗族作为一种自成体系的具有完整文化内核的社会现象。历经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尤其是20世纪以来屡遭冲击和破坏,仍然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以修谱、建祠、联宗为主要形式的家族文化蓬勃复兴。宗族组织自身调整的动力,汉人宗族具有内在的创新机制的原因在于宗族成员对自身的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自觉追求

 

 

附:现代民间组织

 

 

据资料,在美国,民间组织一般被通称为非营利组织,正式成立的组织需要经过所在州的州政府备案登记。截止200910月,美国共有公益慈善组织99.75万个,私立基金会11.84万个,其他类型免税组织45.35万个,三者合计为156.95万个。美国的国际性民间组织至少有1.4万个。国际性民间组织由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自主管理,组织的总部设立在美国境内。若有两个总部,至少其中的一个设在美国。国际性民间组织可以粗略划分为4大组别,它们分别提供人道援助、发展援助、文化教育、经济贸易和专业性交流领域的服务。民间组织资金来自美国公众和私营机构(工商企业、私立基金会等)的捐助,也包括其他收入,如会员缴费、服务性收费、投资收入和美国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等。享受美国联邦税务局批准的免税优待,具有法定的联邦免税组织地位。

 

美国从家庭主妇到总统,任何公民都可以依法成为国际性民间组织的创办者。数量上,以公益慈善类组织占绝大多数,此外,还有公民团体、社会福利组织和地方雇员协会、商业联盟、商会、房地产行业协会等。以年度支出额为指标,美国的1.4万个国际性民间组织划分为50万美元以下、50万至5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以上三个级别。规模在50万美元以下的组织总数最多,而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级别的组织仅占总数的6%

 

民间组织按类型分:官方的组织、半官方的组织、民间组织。区别它们的标准是组织的活动资金的来源,是来自政府财政还是民间资本,还有就是看组织的背景和服务性质等。

 

民间组织按性质分:“社会团体(简称“社团”)、“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等三大类。

 

民间组织按职能分:学术团体、行业团体、专业团体、同乡团体、宗教团体、联合性团体和基金会等。

 

民间组织按活动区域分:中国国内的民间组织(又分为国家级、省区级、地市级、县级的民间组织)、地区性民间组织(如港澳台民间组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或世界性的民间组织等四大类。

 

民间组织按社会领域分: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等类型。

 

民间组织按非营利组织、志愿或慈善组织性质分:开发机构、慈善团体、信托机构、合作社、志愿组织、行业协会、职业协会、工会、基金会、环保组织、教会等等

民间组织按类别分:武术组织、医药组织、艺术组织、综合组织、乡族组织、社会组织、职业组织、文教组织、政治组织、爱国组织、宗教组织等。

 

民间组织按“缘”分:地缘性组织(如同乡会、乡亲会)、血缘性组织(如宗亲会)、业缘性组织(如商会、行业公会)、会党和联谊等五类。

 

民间组织按行为分:联谊组织(如各姓氏的宗亲组织、校友会等)、互助组织(如工会、行业协会、互助会)、公益组织(如教会、博物馆、艺术节、基金会等)、保护组织(如商会)和行动主义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等)等。

 

按是否登记注册分:登记注册类民间组织和非登记注册类民间组织。

 

据资料显示,全世界华侨华人约3000多万。全世界华侨华人结成各种团体,据说现在海外华侨华人团体的总数已有9000多个,其中世界性的、影响较大的团体就有几十个。每个社团都聚集和联系着众多的华侨华人,很多华侨华人又往往分别参加一个或数个团体。这些海外侨团融入所在国家的社会,在联络感情、帮助扶持、开拓事业、调解纠纷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并对所在国和祖国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海外民间组织的血缘性团体多称宗亲会或会馆,大多以血缘宗族为纽带组合而成。海外血缘性团体起源于19世纪前期,至少有150年的历史。至清末民初,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有了较大的发展。

 

海外宗亲会可分为单姓社团和多姓社团两大类。单姓社团是由一姓族人组成的,多姓社团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姓氏族人组成。社团的名称除直冠其姓外,还有一些加上了乡里名称等。

 

据台湾有关统计,50年代中期,海外血缘姓社团有367个,国内常见的姓氏在海外基本上都能找出相应的宗亲会或会馆。据资料显示,目前,这类社团在海外侨团中约占总数的10%,有940余个。

 

据资料,马来西亚是华人移民较早的国家。华人移民马来西亚已有几百年,马来西亚是华人人数较多的国家,有600多万华人,占全马总人口的24%,是马来西亚第二大民族,华人人数仅次于印尼、泰国,居第三位。马来西亚是华文教育保存发展最好、华文教育体系最完整、华文学校最多的国家。全马有1287所华文小学、60所华文独立中学、3所华文大专院校。马来西亚是华文日报最多、发行量最大的国家,有华文日报近20家。马来西亚是华人社团最多的国家。全马共有7900多个侨团,仅百年以上的地缘性社团就有83个。

 

20世纪70年代末,宗亲社团出现了联合的总体趋势,世界性宗亲组织开始纷纷建立,现很多姓氏都成立了世界性的宗亲组织。如1977年世界至德宗亲总会成立(含吴、洪、翁、龚、方、汪、苏、周、连、辛、柯、蔡、曹、江十四姓)。1986年,新加坡185个宗亲会和会馆联合起来,组建了“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包括地域性的同乡会、业缘性的行会和血缘性的宗亲会)。

 

以联合(联盟)制(非登记注册制)成立“世界×氏宗亲总会”(或称“世界×氏宗亲联合(谊)总会” 或“世界×氏宗亲总联合会”),参照和借鉴的世界性或国际性组织架构:如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而成立“世界×氏宗亲总会”(或称“世界×氏宗亲联合(谊)总会” “世界×氏宗亲总联合会”),不需要到某国家或地区的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由各发起的成员国家(主权国家)全国性的宗亲总会或成员地区(如台湾地区、香港、澳门)的宗亲总会以签署合法文件的形式成立“世界×氏宗亲总会”。

 

论坛制参照和借鉴的国际性组织架构 “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即“达沃斯论坛”)与“博鳌论坛”等等。

 

更重要的是;每届大会,都要必须取得标志性的成果,如果大会只是见面、开会、吃饭和旅游,没有实质性成果,大会就没举办的必要,因为这些活动平时各地宗亲可以自由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