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 香港 吴亮星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 7:56:51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OK
 

七一,香港 维多利亚公园足球场,发现这张图片

 

 再在百度查一查,有以下文字

2014-06-29
有泛民议员拟就新界东北前期拨款寻求司法覆核,推翻早前的表决结果,同时批评财委会主席吴亮星多次无按议事规则主持会议,以致议会秩序混乱。不过,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表示,不认为离开位置的泛民议员有意回座位投票,故力撑吴亮星是按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但承认有很多议员认为吴亮星的处理手法有很多改善空间。
  刘慧卿:会商讨司法覆核
  吴亮星前晚10时提出就新界东北前期拨款进行表决,引来泛民议员批评。民主党主席刘慧卿批评,吴亮星没按议事规则主持会议,并会与泛民各党派商讨司法覆核。工党何秀兰批评,吴亮星违反议事规则46条,没让议员于议案付诸表决前有充分提问。人民力量陈志全认为吴亮星有多重标淮,已不适宜再担任主席一职。
  建制派议员就指出,在5月2日已开始审议拨款申请,批评泛民议员滥用议事程序,重複提出「主席不能主持会议」、「终止待续」、「休会」及大量无需预告的议案。而吴亮星已为各方作平衡,相当宽容,表决拨款是合法、合理和合法。若泛民议员指吴亮星违反议事规则,是贼喊捉贼。他们希望立法会议员,尽快处理其他积压的拨款申请。
  曾钰成认为,吴亮星并没有违反议事规则,会议亦有法律顾问在场,若会议偏离议事程序,法律顾问和秘书会即场提醒。离位的泛民议员亦不是有意回座位投票,并反问若要待议员无提问才表决,哪要待到何时?相反,财委会已进行七次会议,故日前表决绝不突然。至于吴亮星两度收回驱逐议员出会议室的命令,曾钰成就认为主席应该检讨裁决是否正确,吴亮星两度收回驱逐令的做法也是正确。
  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指出,坚持不迁不拆的新界东北村民只为了保留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忽视社会需要,做法「太自私」,这只会促使香港租金继续上升,恶化本港贫富悬殊问题,「代价太大」。上水乡事委员会主席侯志强表示,现时物价飞胀,政府应适度提高赔偿金额,把相关金额由60万提升至200万。他又批评,财委会表决当晚,有不少议员的表现不负责任,不应不投票做「逃兵」。
立法会财委会主席吴亮星日前「闪电」表决新界东北发展前期工程拨款,曾担任财会主席的前立局主席黄宏发表示,吴当日说话词不达意,指裁决时应命令议员返回座位投票,但认为法庭或会避免介入立法会事务,相信受理司法覆核机会不大。经民联金融界议员张华峰表示,建制派当日「不发言」,反令吴疲于应付泛民的抗议。
  黄宏发昨出席商台节目时表示,泛民议员在表决前围主席台,吴亮星在表决时做法有「瑕疵」,应先叫所有议员返座,若坚持不回,可暂停会议解决问题,但吴直接表决,变相让部分议员失去投票权。不过,黄认为吴的裁决未必有问题,但说话词不达意,技巧欠佳,没解释裁决原因,令外界看录影片段时感到吴专横。
  黄宏发又表示,立会主席曾钰成曾于替补机制辩论时停止议员发言,或会令财会主席跟随,因此曾亦必然会支持吴。被问到如何评价吴主持会议表现,黄表示会给予不合格,不过强调不合格的还有议员。

吴亮星果断剪布 东北拨款终通过


  [2014-06-28]

新界东北发展前期拨款申请昨日以29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黄伟邦 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文森)立法会财委会昨日就新界东北发展计划前期工程拨款申请进行第7次会议,反对派议员继续和在立会大楼外的示威者「裡应外合」,在会议期间以各种方式粗暴拉布,多次离开座位衝到主席台前与主席吴亮星争论,令议会多次暂停。原「人民力量」议员黄毓民在临时提出逾万项修订动议不果后,向吴亮星抛掷文件。儘管反对派多所阻挠,会议到晚上10时许,吴亮星以「速战速决」策略「剪布」,终以29票赞成对2票反对,通过缠绕多时、涉及约3.4亿元的新界东北发展前期工程拨款申请。(尚有相关新闻刊A2)
立法会财委会经历多个月审议新界东北前期拨款申请,反对派在会上多次要求处理规程问题,一直拖延时间,以致迟迟未能表决。会议刚开始10多分钟,街工议员梁耀忠在未获主席同意下发言,吴亮星以行为不检为由要求对方离场,其他反对派议员就起哄并一涌而上,离座与主席「理论」令会议一度暂停。其后,吴亮星决定收回裁决。
黄毓民衝向主席台 粗暴掟文件被逐
工党主席李卓人早前向传媒表示,计划在昨日公议上再向吴亮星提出不信任动议。工联会议员王国兴批评,工党向财委会主席吴亮星提出不信任动议是不必要,是变相「拉布」。最后,吴亮星以有关动议因在早前会议已提出过而不予处理。
其后,黄毓民在会上提出逾万项临时动议,更要胁财委会「必须处理」,在不获受理后即将有关文件拿到主席台前争论,其后将印有动议的纸张撒向吴亮星,吴亮星裁决他行为不检,要求黄毓民立即离开议事厅。
其后,有四五名保安员立即上前,将黄毓民抬走,但他不肯离开,并喝止保安员,双方一度争持。吴亮星再次要求黄毓民离开,黄一度坐在地上拒绝离开,几名反对派议员上前了解。黄毓民与保安员再度争持,保安员态度克制。最后由4名保安员将黄毓民抬离议事厅,会议暂时休会10分钟。
诬指「眉来眼去」 李卓人冒犯梁美芬
其后,有反对派议员提出休会,经民联议员梁美芬认为,应就有关议案限时发言1分钟,李卓人却声称应「限时」为10分钟,拉布意图十分明显。吴亮星应允梁美芬,将每名议员发言时间缩至1分钟。
此时,「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即时发难,被吴亮星裁定行为不检,其他反对派又再一涌而上,到主席台前与吴亮星争论,李卓人更侮辱吴亮星与梁美芬「眉来眼去」,梁美芬随即提出抗议,指其言论有冒犯性和侮辱女性,但民主党议员黄碧云声称,她同为女性,没感受到有关议员的言论冒犯。
晚上10时许,吴亮星淮备予官员总结发言,但大批反对派议员不满其决定,再离开座位走到会议厅中间,希望包围吴亮星抗议,最后被保安员阻止,吴亮星宣布休会5分钟。
复会后,吴亮星提出1分钟内投票,但大批反对派仍然没有返回座位,而是围在主席台谩骂吴亮星。最后,仅公民党议员汤家骅及郭荣铿返回座位投票,在座的议员终以29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多名反对派议员再指骂吴亮星「粗暴表决」,但吴亮星未有理会,并在多名保安陪同下离开会议厅。
谭耀宗:七次审议拉布浪费宝贵时间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批评,反对派在7次的财委会会议当中,都重複地就同一个问题发言去拖延时间,「这是不应该,因为议会的时间是非常宝贵。」他认为,建制派只好有耐性地等待反对派重複发言,「以免太多人发言,会协助对方拉布。」
谭耀宗又认为,政府的东北发展规划已经尽量避免影响太多市民,但不免会影响市民,而现在受影响是一些在官地上建屋的人,政府已经提供协助。东北规划已久,不可能放弃,更不可能「不迁不拆」。他更表示,吴亮星不容易做,好多人起哄,难以处理


  吴亮星在会议上曾情绪激动,被工业界议员林大辉形容是“动了真气”。吴亮星会后表示,自己只是“为社会争啖气”,担心议会的政治化令所有事情都滞后,阻碍香港发展,“影响香港的竞争力”。

  吴亮星强调,主席不能随便屈服于一些“无根无据、滥用利益冲突”的手段,万一成为先例,将会很危险,影响其他委员会主席的工作。他形容,反对派议员是无理取闹、“明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此他必须据理力争,若不即时驳斥,会令市民误会,并影响议会的严肃性。至于人力早前就新界东北拨款提出的七百多项议员修订,吴亮星表示,正研究如何合併,预计本月30日的会议前会有结果。


公民党要求政府「收回」《一国两制白皮书》和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方案,又在街站放置印有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吴亮星相片和个人资料的「公民百科」纸牌,并向市民派发印有「收回」的贴纸(见图)。市民随即将贴纸贴在吴亮星的照片上,意味要「收回」吴亮星、「收回」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方案,有市民贴上贴纸后更大喊「不要你呀」。另外,有市民将贴纸贴在印有「收回白皮书」的大纸牌上,要求政府收回《白皮书》。

 

 

吴亮星(1949年7月11日-),广东鹤山人。香岛中学毕业,澳门东亚大学(现澳门大学)研究院文凭。2012年自动当选香港立法会功能组别金融界建制派议员[2],担任2013-14立法会年度财务委员会主席。

 

公职[编辑]现任[编辑]第五届立法会议员(金融界)(2012至今)
第十、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港区代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3]
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成员[4]
银行业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委员[5]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
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副主席
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会董(2001至今)
香港政府鱼业发展贷款基金顾问委员会委员(2001至今)
香港公益金商业及雇员募捐计划委员会委员(1992至今)
岭南大学校董会及咨议会成员(1999至今)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遴选委员会委员(1999至今)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咨询委员会委员(1999至今)
中银香港慈善基金董事及行政委员会委员(1996至今)
财委会主席[编辑]2014年5月16日、6月6日、6月13日,吴亮星主持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新界东北发展拨款动议。会上为了防止议员拉布,遂限制议员发言,遭部分泛民主派议员质疑不依《议事规则》行事,委员会副主席刘慧卿更批评吴丢架。在6月6日的会议上,吴的裁决更引起泛民议员离座抗议。此外,吴只不断引用第四十五条规例来处理部分提出规程问题的议员,令部分泛民主派议员感到吴行驶过大权力,甚至超越主法会主席曾钰成。

2014年6月27日,吴亮星再主持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新界东北发展计划之前期拨款动议。期间部分泛民议员起哄,离席抗议[6],并声言不投票。吴最后赶及在晚上十时许表决该项动议,并在29票赞成、2票反对之下获得通过。吴被泛民主派猛烈批评不顾程序,粗暴表决。[7]

利益冲突之虞[编辑]吴亮星除担任财委会主席及立法会议员两职,更兼任新鸿基地产子公司董事、中国银行(香港)信托董事长。鉴于两公司有参与新界东北发展,遭怀疑有利益冲突之虞。惟之后大会裁决吴并无没利益关系,毋须避席,亦不许议员再次辩论相关规条。[8][9]

曾任[编辑]中国银行(香港)营运部总经理 (2005-2009年)
第二届立法会议员(选举委员会)(2000-2004)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执行委员(1999-2004)
第一届立法会议员(1998-2000)
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1998)
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1996-200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土地基金受托人(1988-1997)
中英土地委员会中方代表(1988-1997)
新华社香港分社经济部高级研究员(???)
立法会投票记录[编辑]“废除工会集体谈判权”动议[编辑]赞成废除工会集体谈判权(临时立法会)
“废除两个民选市政局”动议[编辑]赞成废除两个民选市政局
“四川赈灾拨款”动议[编辑]赞成赞成一亿元四川赈灾拨款
“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查香港免费电视牌照”动议[编辑]反对立法会会议日期,投票结果及会议过程。
评价[编辑]在2013-14年度担任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期间[10],因为裁决混乱,耗费大量时间与委员争论《议事规则》,令到议案本身大受阻延,属建制派[A]的委员林大辉形容吴“令到议会丑态百出,出尽洋相”,并认为吴固执、不礼貌、脾气不好[11]。

委员兼前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亦批评吴主持会议之手法非常混乱,并希望主席一职由他人担任[12]。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认为吴主持会议进退失据,并认为他没法胜任该职,叶刘淑仪公开要求吴亮星下马,更令整个金融界蒙羞。”但在其后叶刘淑仪改口支持吴亮星:“与吴亮星主席讨论过会议程序,发觉他都很熟悉,只不过上次不断被人打断。”[13]

于2014年6月27日,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吴霭仪于《信报》直接刊文直斥吴亮星无能。[14]同文中吴霭仪抨击吴亮星等功能组别议员完全不懂立法会章程以至所有事务,亦不适宜当此议会主席之重任。有动画家制成微动画“霸王硬上星”[15],讽刺他的议会决定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