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吴代表在中华吴氏宗亲商会筹备工作会议上的提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2 0:41:01  文章录入:吴大成  责任编辑:吴卫东
 

    深吴代表在中华吴氏宗亲商会筹备工作会议上的提议

    筹委会、各位代表
    商会主在组织经济力量,谋求发展,抵御经济低潮时可能发生的危害,以群策群力共求利益,同谋生存。
    商会力量的组成,首先是同心,同姓宗亲在这方面基础良好,容易沟通,方便凝集,在组织构架上不会有很大的意见分歧,是一种很好的组建方式。
    中华吴氏宗亲商会,名称宠大,可以作为目标。这个目标的达至,需要一个过程,过程中需要得到多方的支持。宗亲们的支持不会有问题。还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社会支持的力量,是达至全社会认可的支撑。除社会认可以外,还有一条至关的,这就是国家的承认。如果在国家认同的至关通道上出现障碍,必然影响商会的形象。也就是说,商会工作做得更好,成绩再大,也不符合国家的法令。
    含有‘中华’名称的组织机构,其性质之一是全国性的,与国家名称并行的民间组织、其它社会组织,国家条文有法令规范,在报批程序上,需向国务院一级的管理部门送报。就目前情况来看,在中国大陆,姓氏商会还没有出现能得到国务院批准的先例。
    提请筹委会注重。
    (2013.10.10 会议中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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