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孺人傳(人物传7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ok  文章来源:原創編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3 9:46:20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gohwu
 
[center]柯孺人傳[/center] 吳節母柯氏,懷甯之望族也。年二十歸吳公由達。吳氏世居懷邑保嬰洲,洲瀕大江,數遭水患,家中落。母年二十九,而吳公即捐館【補注1】。欲以身殉,瀕於死者屢矣。族戚勸以大義,既而歎曰:“古之人夫死以身殉者,以其無後也,今若此則呱呱者安所託,吾其終身茹素,以撫諸孤乎。”乃晝則躬耕,夜則紡績以爲生。迨子稍長,送之入學,訓惕綦嚴【1】。嘗之戒【2】曰:“古昔賢哲之士,其寒微者比比也,非是要無以成其材焉;汝輩能發憤爲學,雖並日而食亦所甘也”。民國七年保嬰洲複遭江水沖潰,母乃向族戚借貸,徙家往東流廣豐圩購湖地數十畝,茅屋數椽,僅蔽風雨。雖在轉徙艱難之中,其好施與,出自天性,其矜恤窮困一若己饑已寒。故其終之日也,鄰之人來哭者,無不盡哀,蓋其感於人者深也。母生於光緒二年七月十五日,卒於民國十九年三月三日,享年五十有五。子二德祥德疇皆篤實,德祥出祧【3】。女三,長適方,先母而逝。次殤。季適葉光美。母既沒之明年,德疇介陸東初君來乞傳。論曰:世教衰微,而天經地義之道乖矣。間有奇節異行者,尚或出於女子。自綱常【4】破壞,而婚姻自由之說風行,則節烈之女子無聞焉。餘述柯節母事,不禁合毫【5】而悲也。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孟夏 月 日 世晚桐城陳逸周拜撰 注釋:【1】訓惕綦嚴:教育非常嚴格。 【2】之戒:疑爲“戒之”之誤。“之”代詞。 【3】出祧(tiāo):過繼給別人爲子。 【4】綱常:三綱五常的簡稱。是維護封建統治的道德教條。 【5】合毫:意謂擱筆。 【補注1】捐館: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