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吴章雄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7 8:21:33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OK
 

亚洲周刊2012年第三期 20120115

(香港提前一周发行)
 
  

    二零零一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当年,福州政法委违背司法程序,靠刑讯逼供而将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

    纸包不住火。在刑讯逼供下枉判两人死刑而拒不改错的福建爆炸冤案,背后隐藏的另一大黑幕终于被撕开,历经漫漫十年后的真凶也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此案关键内情证人王慧珠在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至今依然逍遥法外。王慧珠最近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递交了控告状,要求依法分别追究原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原福清市纪委书记方玉开和纪委办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和「报复陷害罪」,并赔偿吴章雄因公死亡赔偿金以及亲属赡养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发生,王慧珠系案中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在控告状中揭露,这是一起针对吴章雄的有预谋的爆炸案。当天是星期天,早晨七时半许,吴章雄突然接到当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的传呼(BB机),通知其出车上班。但吴章雄刚到纪委办公楼,就发生了爆炸案,当场被炸身亡。随后,林惠全偷偷地对王惠珠讲:「如果今天省厅(公安厅)有人下来问你话,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哪个叫的,更不要说以前吴章雄与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王慧珠指出,林惠全不仅精心策划逃避法律责任的谎言,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了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并扣住不放。因该传呼机上存有林惠全的电话传呼信息,以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事后,林惠全还告诉王慧珠去福州「打点」花了三万多元。

   王慧珠还在控告状中披露,其丈夫吴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纪委个别干部徇私舞弊的行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条生命。吴章雄在纪委开车任职期间,对当时纪委书记方玉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深恶痛绝,常常揭发方玉开手长嘴阔的不法行径,经常受到方玉开的排挤,当成异己排除。曾有一次吴章雄针对方玉开的龌龊行径与方玉开争吵,令方玉开恨之入骨。

    王慧珠在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优厚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慧珠说:「事后他们以我没有文化拒绝给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纪委机关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到纪委工作,结果他们却又赖帐,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十年多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我的所有赔偿金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

    王慧珠最新的内部告发也再次印证了被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等宣布破案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其实是一起最为典型的「豆腐渣案」,也是福州公安当局以严酷的刑讯逼供方式,硬把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及司机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的罕见冤案。二零零一年六月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后,以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后因涉黑社会案被判十六年徒刑)为首的项目组,不查神秘电话呼叫人为何在公休日让吴章雄赶到纪委去的重大嫌疑,却仅仅根据他人举报,将涉案主犯确定为受到纪委处分而「心中有气」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同年七月底,警方完全违背司法程序,在没任何证据情况下秘捕了陈科云的司机吴昌龙,并对其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取得「证据」后再拘捕了陈科云,随后又分别拘捕了吴昌龙原姐夫杜捷生和谈敏华以及陈科云妻子谢清等人,并向海内外宣布该案侦破。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的超期羁押和数次补充侦查后,福州中院终于在有关领导催办下草菅人命,判决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主犯并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时,被告陈科云、吴昌龙大喊冤枉,要求伤情鉴定,认为「这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就在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后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的关键被告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陈科云、吴昌龙等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进行上诉,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视。省高院院长陈旭也不仅首次亲自调阅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审理,还邀请了省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倪应达一起参与审理,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意见。由此福建省高院在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形式,依法撤销福州中级法院的有罪判决。省高院在判决时明确指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但发回重审的福州中院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指令「一定要维持原一审的判决」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决内容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决主要被告人死刑罪。为了将错就错,拒不纠错,牛纪刚还公然以一长替代四长(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局长)发号施令,他直接打电话给司法局长,指令要对一直秉公依法为含冤被告作无罪辩护的律师「敲山震虎」,严加「管束」。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林洪楠「开刀」,并由市中院直接出面砌词强行剥夺了他的辩护资格。对一再坚持法律公正为被告人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老律师马义良,则有司法局长亲自出面「软硬兼施」,要其「封口」。

福州当局编造假事实链

    福建资深律师林洪楠在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指出,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实链完全断裂,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的事实链,又怎么能够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犯罪呢?更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审判决中,竟然仍把中院自己判决无罪并已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列为电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视法律为儿戏,明目张胆编造虚假「事实链」,实为福州司法审判滥权枉法的极大耻辱。

为  此,陈科云、吴昌龙等再度上诉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决。受冤被告亲属曾三百多次向福建省各级领导反映控告冤情,呼吁纠正错案,但均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此案被告在日本亲属陈美钦、吴华玉因此向时任中国驻日大使王毅申诉冤情,受到「情系侨民」的王毅的高度重视,并亲自将冤案申诉材料转给国内最高法院和国务院侨办。亚洲周刊也对此案严刑逼供和有错不纠进行了多次跟踪报道。此案因此也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院也专门行文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去年五月,此案旅日亲属再次向前往日本访问的中国总理温家宝请愿。但此案却被福建当局继续无法律、无程序和无时效的离奇违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后,终于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于省高院进行二审开庭。当陈科云、吴昌龙等步入法庭后,喊冤叫屈声响彻法庭。众目睽睽之下,陈科云等四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被刑求累累伤痕,再次要求伤情鉴定。最后,审判长以「案情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择日再通知开庭」而宣布庭审结束。在最新的内部告发真相显露中,福建当局难道还要枉法继续将历时十年冤案锁在重重黑幕下吗?福建司法何时才能回归「法大于权」的轨道,敲响正义公正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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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凶犯其实另有人在

标签: 保安  检察院  纪委  书记  炸药 

分类: 我拍纪录片

2013-02-14 05:14   

        在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办公室楼内发生的那一次“包裹”爆炸案中死亡的唯一人是司机吴章雄。而这一天是星期日,吴章雄正在休假。他是在接到纪委副书记林惠泉的BB机传呼后应允去的纪委。吴章雄在办公楼道里看到了门前地上放着的那件包裹,当他去拿包裹的时候,发生了爆炸……


  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在2010年7月31日的“申诉书”里写道“第二天,2001年6月25日在福清医院太平间我大哭时,突然林惠全用手招我过去,偷偷对我说:‘如果今天省厅有人下来问你惠珠,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是哪个叫的,更不要说章雄以前跟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当时我头晕脑胀,混乱中也一时不觉,太相信林惠全(泉)说的一片谎言。”

 


  在纪委爆炸案发生后,无辜被冤的吴昌龙的胞姐吴华英放弃了生意,历经12年南北奔波寻求洗冤无果,却在2009年5月15日一次赴省检察院信访部上访时意外碰面也来上访的死者妻子王慧珠。原来在历经短暂地安慰——所谓纪委案凶手被捕案件被侦破——之后,清醒了的王慧珠不难发现案发前后的种种疑窦。尤其是在案件整个侦破进程中,纪委副书记这个最主要出演人物竟然没有任何侦查记录,主要演员彻底隐身……等等,在下图附录的王慧珠“申诉书”中有详细记录。


  吴华英和王慧珠在省检察院信访部门前的一场邂逅叫两人情何以堪!二女似乎心底都明白点什么,但又不能说透。以至她们在检察院信访部里的一段对话叫我们看起来竟如此地荒诞不经(这段录音在我手中,下面根据其整理)

 

地点:
福建省检察院信访部
人物:
吴——吴华英(爆炸案被错判,而由公安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杀人犯”,后死刑被驳回却至今超期羁押12年的无辜青年吴昌龙之胞姐)
王——王惠珠(爆炸案死者吴章雄的妻子)
检——福建省检察院信访部门工作人员
保安——福建省检察院信访部

旁人——福建省检察院信访部里的路人

……
检:(指着吴华英道)你不要说了,好不好?这是她(指被炸死死者家属王惠珠)的事。
王:谁(给我老公)打的传呼?我告诉你,是我们单位(纪委)林惠泉(纪委副书记给我老公)打的传呼,你们去找他,要把真凶抓出来,我等了8年,我受害者的痛苦你们知道吗?你也要站在受害者的位置想一想,看一下,会怎样。你们要拷拷自己的良心。

【接下来受害人两方先掐起来】

王:(转身对吴说)你去找公安局,检察院(是他们把你的家人抓进去的)。
吴:你不要搞错对象好不好,你总不能把我们这些人当做爆炸案真凶。
王:现在公正在哪里?你要找公安,检察院找吗?
吴:我是跟检察院讲的,我不跟你讲,你的处境也很可悲,我心里都很清楚。
王:所有的人都是可悲!
吴:冤有头,债有主,你心里应该很清楚。
王:我比你清楚,如果不是的话,我就不会到检察院来,我想请领导,我不想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想放过一个坏人。我也不想跟你吵,这个案子是公安局、检察院抓的你们几个人,你们几个人拷拷自己的良心,让我等到现在。8年来了,我这个受害者,你看看,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又要上班,又要打零时工。里面也不安排一个工作,我走在自己的单位,还被人说贪心,还说炸药放在那个(纪委)门口,每个人走过去都没事,就我丈夫被炸死,说明我丈夫贪心,你们这么残酷,还这么污辱我们。你看看一个受害女人,没钱没势没官……
王:(转而对检察院工作人员说)你们这个是不是太残酷,是不是太过份了?
保安:你该找福州检察院。
吴:(对保安说)你们省检察都作不了主,还要把她(王)推到福州检察院?
王:看看她(手指吴华英)她的老公和弟弟都被公安局抓进去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你去纪委里面,为什么这样做,我也不知道,你看看让我等了8年,是他家里人干的,你们无冤无仇,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你去纪委,让我等8年了,叫他们去查,我跟你讲,传呼是林惠泉打的,你去找林惠泉。林惠泉我去骂他……你说你老公和你弟弟为什么这么做?
吴:(杜捷生)已不是我老公了,我们早就离婚了。
王:为什么这样,你要炸方书记,跟我驾驶员有什么关系?
吴:最根本的原因是真凶在哪里?假如说,这个事是我弟弟等人做的,早就毙掉了,还会等8年?
王:无冤无仇的……谁,大事化小事,小事化了?实在我听了无法接受,公安局里面的人跟我说……炸药在门口,还说高书记要炸方书记,方书记办公室的所有东西都炸坏掉了,你以为我没去告(闹),谁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贪官,我老公是林惠泉打传呼进去的,叫他去出车,走到门口,门还没打,还没进来就是那个打传呼的人,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找打我老公传呼的人。
旁人:没错,问题就在打传呼人身上。
吴:说实在,我弟弟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懂,怎么成了爆炸杀人?(吴章雄)他是冤枉的,我弟弟也是冤枉的。
王:真凶要抓出来,我去找他们,检察院都说案子现在高院里面。
吴:检察官,你们看了,今天死者家属也这。
检察官:你们是两个码事。
吴:不是的,她所诉求的目标跟我是一致的,要揪出真凶。她是冤的,我们也是很冤的,真凶老是掩盖着。
王:我请求省高院开庭,我就要林惠泉出来,林惠泉也要出庭,那你(指吴华英)和林惠泉怎么纠葛,大家一起看看,暗害我老公,要还我老公的命,随你方裕开书记,什么市长?我现在不怕你了,我就一条命要的话也拿去,让你们去消灭,有枪也拿来,我跟你说,暗害我老公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杀人灭口?你和林惠泉当庭辩个分明,你们一个个都没有责任,我要追究你的责任,你有钱我赔你,全部都是黑暗,我相信这里有一个包青天,没有一个都被你收买过去,都是贪官。一个一个贪官,我信老天爷应你们都倒霉,你看看,哪一个贪官污吏敢吃这个凶手的黑钱,全家都死得光光,不但他本人要死,要他后一代死得更惨,比我更惨。你害得我 36岁当寡妇,我让你一代一代比我更可怜。你当你们也是人,天地都会替我流泪,方裕开书记,我老公被炸药炸死了,你一个纪委书记都没责任?你纪委一个书记都没责任?叶书记、什么林书记、方书记,你们一个一个全部都是贪官污吏的人。他妈的方书记我说他是短命鬼,短命鬼你躲起来呀,你的驾驶员被人家暗害死了,你躲在家里,你现在还在上班,你是不是人呀?(王惠珠与方裕开通话)
吴:你们今天也上了深刻的一课,我们告了8年都告不下来,这个案子一直拖在哪个地方?
王:我是说我们都没钱,他们都有钱,我一个律师都请不起,跟你们讲,我8年来一个受害者的家属,今天第一次来这,我儿子,我老公被他炸药炸死了,很痛苦一个 12岁,我要上班,我要打工,又要流泪,还要抚养两个孩子,我有一个婆婆,我我我公公前年死了,你说我这个人,做什么人呀,你说呀。进去纪委里面,一个个领导骂过,一个个骂过,我说你们领导自己凭良心,我的一个孩子135元,够不够你老婆买卫生巾,你们这么残忍,工作也没有安排,你什么意思?你2001年 6.24找我老公,叫他进去在门口被炸药炸死了,你不找人我老公怎么会被炸药炸死,这等于你就是凶手,你是策划人,气的说话,还说我老公贪心去捡炸药,你说那么多人走过去都不去捡,你们为什么把我老公骗进去,去捡炸药把我老公炸死了,我老公在里面上班19年呀,也不是一般的一年两年呀。
旁人:原来从来都没有上班,原来从来就没有上班。
王:这么对待我,我受害者受害8年了,我都没来你们这里,想象自己心里的痛苦,我生活没有着落,我希望老天爷有天眼的,你要有一个清官,还我一个公道,我家里没有一个亲人,替我伸冤报仇,我也不想害一个人,不想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想放过一个坏人,让你们领导早日让我这个案子结下来。查个清清楚楚,为什么这个凶手这么残忍,为什么跟我家人冤仇这么深,为什么这个炸药偏偏炸死我老公。别人住了几十年,我们住了30多年,都没见过别人被炸药炸死的这么惨。我到底做了什么孽,我不想活了。
吴:谁在造孽?
王:你跟你家里人没冤没仇,你为什么这样子,你弟弟炸药拿进去,炸死人。
吴:是你搞错了,这不是我弟弟做的。
王:我什么事都做过,帮人家洗地板,帮人家洗厕所,我要求领导安排一份工作,一直都没有,那个方书记简直就是无道,你知道吗?
吴:我知道你很苦,我们也想揪出真凶。
王:你去炸有钱有势的人,为什么要炸我们没钱没势的人?我比你们更惨,我跟你们讲这个伤害。你们都说要查个清清楚楚。
吴:我也希望能查个清清楚楚。
王:我看你们还怎么害我?方书记在家里,躲在家里,我老公根本没有,我这样子,被人家欺负惨了。
吴:首先你要清楚,冤有头,债有主,你丈夫是被别人炸死了,这个事情也是很悲惨的事情,我们知道,我们也理解。
王:你还说我老公去捡炸药,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
吴:是谁这么说的?
王:是公安说的。
吴:我们没有这么说,你现在还相信公安说的话,你这个事情要搞清楚,你不能听公安怎么说就怎么是。公安还说我弟弟搞的炸药,公安还说这个案子就是我们做的,为什么这个案子拖了8年还判不下来?
王:我真的没办法,我的眼泪都哭坏了,为什么会炸我们没钱没势的人,我请领导,我真正一个什么都没拿。
旁人:真正凶手没抓到,抓到了就该千刀万剐。
王:你们领导太过份了,为什么这样,要炸我们没钱没势的,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平时人家都是叫我小姐,我都不爱去骂人。现在我老公被人炸死了,我也学会骂人了。本来不想骂人,骂人也有罪,但是,你们太过份子,我们全家都靠我老公养活我,你看看,被你们炸死了,我现在亲戚上也没有来往,人又死了,你看看,我是不是太残忍(惨),简直太过份了,你们这样子。
吴:我把材料拿一份给你们看,我们从来都没有对你的遭遇说过风凉话,都是很同情你,我只希望我们的冤情,真相揪出来,其他没有什么。
吴:你要拿钱赔我,我就不要你们的钱,你们有这么残忍,我要你们赔命,你们要还我一个公道,我毕竟不是那么贪心的人,我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活,做人要有情呀。你知道,我不象有些人贪官,害得人家受害者,你们却大吃大喝,你自己想想看,一个受害者的人,心里多么痛苦,我们跟你们有什么冤仇。
吴:最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律,如果有公正了,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王:马上结案,都是说,你们给我查个清清楚楚,早日结案。也不想我惠珠,今天自己,我老公死得这么惨,也希望这个凶手给我查个清清楚楚,不能让他逍遥法外……,说我老公捡炸药,还要污辱我老公。为什么在不上班的时间,把她老公叫进去,被炸死了。
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你老公贪心才去捡炸药之类的话。
旁人:这话是里面的人说的,她老公捡不捡炸药,你们也不会知道是什么情况。
吴:这是我弟弟经历过程的材料,打印好的给你一份,这个案子怎么弄出来的,这个是官方的报道,这个案子怎么“破”出来,都在这些材料里。
王:我不想三天两头吵吵闹闹的,我王惠珠受害者的家属,我希望也相信领导给我查个清楚。
吴:现要求检察院,你们去看守所见我弟弟,到现在还是压在那边,上次问那个领导,他说还在协调,那到底是怎么个协调?就是,你应该真凶这一块要去抓,不能限期耗下去,死者家属有家有多么冤,讨不到一个公道,苦了她。作为蒙冤的我们也很苦,天天都为这个事情在诉求,我相信那些的刑讯逼供……
王:我们走了,我相信你们领导要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你就是看一下,这个案子是怎么“破”出来,整个过程都没讲你老公,是讲公安局怎么“破案”的经过。
王:反正你们自己,走后门把这个案子压下来,你回去也是个不好的下场。
吴:你是信上帝,我也是信上帝的,我们对天发誓,对上帝发誓,你们命运都是一样的。
王:他领导走后门,人家受害者给害死了,他经过走后门判了15年,后来回来,最后自己回到家里,那个冤魂不散苦缠着,我相信,如果一个凶手有钱到处摆弄,如果想回家去,如果真想把有些贪官都吃过,如果你放到家里,你的命也不长。我相信这个老天爷,人算不如天算。你知道,我这个受害者怎么办,没有钱去摆弄,没有找到一个清官,但是,天也不会放过你,谢谢!领导帮我传一传。
吴:你看,今天你们也都看到这个事,如实向上面倪英达检察长反映一下,大家要的是共同的目标,作为检察机关监督这一块,也是希望说,真正的凶手,不能这样子,就像她弄成今天这个样子,也很悲惨,也很累。外面一直说她的老公贪心才被炸死。你要还人家清白,每个地方的清白都要还。作为你们的放在,今天有义务把这个信息往上传递。我也是很凑巧,每个月都来,这个月来了,恰巧碰上,8年来第一次在信访部门碰到她(死者妻子),听到她这么说的,因为以前的话,我们只知道自己很冤,其他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我知道那个被炸死的司机绝对冤的,公安抓人抓错了对象,对不对,这个消息对你们来讲很重要,你们不能无动于衷。
检察官:省高院还在审理,高院还在审理,审理了两年了,你们的监督都到哪里去了?
检察院:我们也要有个时间限度。
吴:有个限度?法律也有个程序呀,不是说知道吗?你知道8年来我们是怎么过的,你们也要尽义务和职责,我希望今天这一切大家有这么多人在这里见证,都记录在案,向省检察长汇报此事,我就这个事情会整理一份材料送给省纪委,省检察长,还里省里的所有领导,我看现在是早上几点,9点半,大家(检察官四个、保安两个、访民五个)都在场,作个见证。
王:我说方裕开,你这短命鬼不得好死,我老公在你那儿开车,连累我老公被炸药炸死。方裕开衣领被的拎起来,任凭我打,我又能奈其何?办案室用斧头去砸,我让他去报110来抓我,你若不叫110来抓我,你方裕开也不得好死。你让我老公今天的这样的下场,工作也没了,什么都没了。我到底做了什么,你们这样没天良,用炸药把我老公炸死了。为什么这样做,我老公的死对头旁:你想想,苦是有炸药,那个炸药的人已放出来了,无罪了。
吴:那里他没受到刑法讯。
王:你这边抓进去这么多人,我惠珠也够善良,你嫌疑,惠泉躲进去了,不走出来,惠泉就是那位打电话的叫她老公进去的那位领导,你们抓的这么多人,这次开庭,我让林惠珠出庭,在法庭上,你当什么屁官,你们这么没天良,我和你无冤无仇,你怎么可以这样暗害我,你这样做。
吴: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介绍一个报社给你?
旁:纸在哪里,笔在哪里?
吴:我有一个渠道,福建内参。
王:我都做了。

   此前,吴华英与纪委司机死亡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因本案成怨,相互八年敌视。而在录音里的对话是他们八年后的第一次。物转星移,日月轮回,曾经的两个冤家,成了一样的访民。两种身份、两种角度,角色的互换叫她们真就情何以堪哪!而这一切的荒诞却有着极其完美的共识和针对性,那就是同一帮政府职能部门——福建省的公、检、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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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忽悠在于权,千秋曲直在于法 ——福州三网民之一吴华英的法庭陈述(转载)

我名叫吴华英,一介草民,系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因本人坚信假案难成真,坚持不懈为弟申冤,四处奔走控告。不料,我的执着却触动了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的神经,于2009年6月底,借“闽清严晓玲案”行打击报复“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之实。自“诬陷门”事件,我失去自由近一年来,经四次开而不公的审理过程,本人感慨多多。
  
   八年来,我在茫茫的冤海中上下苦苦诉求法律正义,要求司法部门纠正强加在我弟身上的不实爆炸罪名,我的合法诉求不但没人理睬,却让某些无良官员恼羞成怒,动用了巨大的警力和司法资源,联手对苦难深重的冤属进行打击报复。而今给我扣上“诬陷”、“诽谤”罪名,令我身陷囵圄。以期达到阻止我继续为弟申冤,那些躲在幕后无良的决策者,在我们未愈的旧伤口上再砍上一刀,令冤情更甚。
  
   侦查阶段,我的陈述和辩解皆在控诉弟弟吴昌龙的冤情和本人上访遭打压之实况,侦办人员为何回避这一要害话题,不如实记录?原因很简单,侦办人员奉命给我等3人扣上“诬陷罪”名,作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制造者,其辖下的马尾公安,岂敢得罪顶头上司。马尾公安根据案情的需要,一再声称:一码事归一码事,抓我是因“闽清严晓玲案”而不是“福清纪委爆炸案”。事实证明,侦办人员很快露出狐狸的尾巴,拿着我弟吴昌龙冤情材料中那份恃权压法,见不得光的《福清市政法委会议纪要》来二看询问:是否认识“诬陷案”中我的委托律师林洪楠?随着案情的发展和外界的关注,福州有关机关将打击报复的魔爪延伸到伸张正义的律师身上,林洪楠律师遭到停业处罚。尤当说明的是:林洪楠律师是九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陈科云的律师。如今,又是这起备受关注案中有案的“闽清严晓玲案”引发出“诬陷”案——我的委托律师。今天,他不能站在法庭上再为我辩护。
  
   在这里,我向这位陪着冤难深重的我们走过8年的风风雨雨的林洪楠律师表示深深的敬意!同时,我也很感激帮助我的社会良知者,也包括今天和我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范燕琼和游精佑,在我茫然无助之时,从他们的身上,总会让我在悲观的环境中心怀希望,坚持不懈地诉冤至今。虽然我和亲人仍含冤莫白,冤上加冤,但我一如既往地坚信,最强大的权力它也改变不了最弱小的事实。毕竟,我们国家的法治在日渐进步中,谁也阻挡不了。这一次,诚蒙众网友和社会良知者们的高度关注,权力向民意作出让步。马尾法院变更罪名,从公诉的“诬陷罪”又回到自诉的“诽谤罪”,判处我等三人两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虽然,马尾法院不能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但我们也乐于看见这些微妙的改变,这也是日渐苏醒的民意在逐步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我相信,一时忽悠在于权,千秋曲直在于法。在不远的将来,我弟等人的冤情也会水落石出的。
  
   公诉人连篇累犊为吃铁钉、吞刀片的吸毒人员和不尽职的公务员涂脂抹粉。网文上网才三天就抓人,就声称:他们是如何如何受到伤害。公诉人为何不想想其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惟命是从,助纣为虐过程,对我们三网民、访民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如:范燕琼仅因一纸代书而失去自由,如今她的双腿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出入监区提讯会见皆靠同号在押人员以背代步,其还在念大学的女儿,因为母亲健康状况堪忧,无法安心上学,为应付所谓司法程序,疲于奔命。
  
   本案第二被告,向莆铁路工程段副总指挥游精佑。他仅因同情痛失女儿林秀英,这个过程被有关方刻意过分地解读。由于自己助人的行为却面临有罪的判决,这意味着游精佑将失去高级工程师的所有待遇,这对他家中父母和妻女而言,无疑是多么沉重的打击?!据我所知,游精佑的女儿面临高考,因父亲好心助人却被打击报复成了阶下囚,而难以接受眼前这个残酷现实而无心就读,以上桩桩件件的无端伤害为何却被公诉人漠视了呢?
  
   作为第三被告来自社会底层的我,也可以说是21世纪版杨乃武的姐姐,为弟伸冤,8年多来,我放开一切,奔走在茫茫的上访路上,至今仍找不着北。一路走来,我尝尽心酸和艰辛,令我感慨不已的是,宣称法治社会的当下,我的遭遇却不如封建年代杨乃武姐姐那样幸运。她在滚打钉板之后,其弟杨乃武的冤情就得到澄清。而我呢,无数次冒着生命危险到滚滚车轮下向福建省、市相关领导面呈了冤情状件,换来的却是屡屡骚扰、截访和拘留。随着我不断的控告,“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冤情也普为人知。此时,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对我打压手段也逐步升级。他们从拘留到恐吓(为此,我每年都会为自己买份意外保险,以防不测)从恐吓到如今的“诬陷罪”、“诽谤罪”。而今,已严重超羁,含冤莫白长达九年之久还关押在永泰看守所我的弟弟吴昌龙,在我失去自由的十个多月里,他的内心倍受煎熬,每时每刻都在担忧为其鸣冤的姐姐将面临着怎样无法无天的打击报复;我那忧思儿女蒙冤年迈的双亲,天天以泪洗脸,唉叹司法之无良,世道之不公,苍天之无眼;我那未成年的女儿,也因我失陷“权力门”而辍学,这一切的一切,公诉人和相关部门岂能孰视无睹?
  
   令人费解的“企图”:马尾检察院起诉书称,林秀英的控告是企图获得政府的赔偿。状告无门的林秀英在省委信访办偶遇范燕琼之后,“闽清严晓玲案”经范燕琼一纸代书,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紧接着代书的范燕琼和拍视频的游精佑和吴华英(我)相继被抓捕后,网络质疑声此起彼伏。此时,有关方不是去彻查“严晓玲死因,而是企图让严晓玲母亲林秀英接受3至5万元和一套解困房的赔偿,条件是立即火化严晓玲的尸体。为何前后企图之说却有着天壤之别。这只能说明,躲在幕后的决策者在过份解读我等三人的行为,并强加给我们依法无据的罪名背后,引出案中有案,在演泽完《狼和羊》的故事之后,我们只看到:有福之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起诉书一再提起范燕琼代书中“警匪勾结”措辞有损地方公安形象等。现实生活中被披露出来的警匪勾结案例屡见不鲜,不值得有关方如此小题大做,上纲上线。就这起案中案——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而言,此案的专案组组长原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在2003年因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被判了重刑,毒树结不出无毒之果,侦查伊始,林孜等人对我弟进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酷刑之下,一个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懂清的青年,经林孜等人精心编排下,竟奇迹般变成了一个拥有高科技含量爆炸装置能手。后来,多行不义的林孜因涉黑去了该去的地方,善良的我们想不通的是,为了这件八年不决的“福建皇帝新装”;有关部门一再以权压法,以权压科学,制造更多罪恶的谎言去自圆这个荒唐的谎言,为何不直接到正在龙岩监狱服刑改造的林孜,问问其当年是如何侦破“福清纪委爆炸案”。
  
   其中悲情,有我弟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从吴昌龙声声泪,句句血的泣控,可以窥出,当时福清治安状况,以至于在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爆炸案一点也不为奇。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此案督办者,为何将接到电话到单位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被炸死在纪委信访门口这一重要线索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为何一再持权压法,赤膊上阵,捂住大假案盖子不放,打压不断申冤的亲属,拘传坚持无罪辩护的律师、法官、刑拘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等种种卑劣行径看,其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黑幕。
  
   坦诚地讲,我对这次上诉不抱希望。鉴于已往教训,上诉无异与虎谋皮。当然,我不能把个人的感知强加给关心我的亲朋好友们。在此,我非常感谢众网友、社会良知者和我们辩护律师,是大家不断的质疑声和关注的目光,减少了强加给我们的伤害。说句心里话,我本人对福州公检法已完全绝望,就我弟冤情而言,冠以“人民“二字的福州公检法,明知吴昌龙、陈科云等人是无辜,福清纪委大楼爆炸案件与他们毫无关系。但在长官的意志下,他们充当被操纵的工具,昧着良心,睁眼说瞎话,让冤案久拖不决。期间也不乏媚上压下者,比如:福州市检经办检察官,为讨好此案督办者,到关押在闽清县和连江县看守所的杜捷生和谈敏华,威逼利诱杜、谈道:说白了,我们是针对前面两个(指陈科云和吴昌龙),只要你按原先交待的讲(作有罪供述),我马上和法官通话,关多少判多少,如果不听我的话,我就让你关,关到你哭为止也没人理睬你……。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屈从压力对陈科云和吴昌龙作出维持死缓的枉判后,经办检察官如愿以偿当上了罗源县检察长。这也应了那句至理名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不知,那位出卖良知换来升迁的检查官面对奉养她的人民是否心安?但不管怎样,她在“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历史将会记录这一切,她的名字也将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又如:福州中院重审时,在无一实证的情况下,所谓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的电雷管爆炸案?居然对我弟吴昌龙和陈科云作出维持死缓判决。我非常清楚地记得:2008年12月4日是全国普法日(法治宣传日),在福州市五一广场普法摊前,主审杨法官面对有理有据的质疑声,深表无奈道:判决结果非本人意愿,她是代表国家和政府来判决的。
  
   我相信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政府不会这样对待奉养它的人民,而是个别无良官员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恃权压法,恃强凌弱,肆意亵渎法律和科学,借代表政府的名义行打击正义之实。
  
   悲观的环境里,有些场面依然让我感动。前不久的五四青年节,我在二看301室的电视里,看到了敬爱的温爱宝总理在某大学讲话时再次重申,法比天大,正义比阳光更需要光辉。
  
   今天的庭审,当会将全程录音录像呈给相关部门备看,借此机会,我强烈要求福建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法院等相关部门对至今仍无一实证,严重超羁,上诉长达四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仍在早有明确“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结论的福建省高院悬而不决。恳请省委领导主持一个公道,督促省法院排除法外干扰,本着事实和法律,还我弟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迟到的公正,依法还他们清白和自由。也为这起打击报复案中有案从“诬陷门”到“诽谤门”的“闽清严晓玲案”中的关注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我等三人主持一个公道,宣告我们无罪。
  
   还有,我依旧希望有关部门彻查“严晓玲死因”,拿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来释疑,不要一味护短,若让公道只停留在人心,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同时,我也要吁请有关部门停止对“福清纪委爆炸案”兼“闽清严晓玲案”、“诽谤门”中依法执业的林洪楠律师的打击报复,立即纠正错误的停业一年的处分,给林洪楠律师一个公正的说法。一个充满希望的社会,应给我们一个清明的法治环境。让我们有法可依,有业可执,有苦可诉,有泪可落,状告有门。若此,海西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稳定。
  
   此外:叙述者都无罪了,那么视频片尾申明:只忠实纪录死者家属讲述立场,不代表记录者立场。代书和拍视频者何罪之有?
  
   法庭之上,居然无一辩方证人到庭质证。作为“闽清严晓玲案“中重要人物叙述者严晓玲母亲林秀英,一审三次开庭,她都在法院门口强烈要求上庭为我们三人作无罪质证,均被法院拒绝,这不是打击报复,又是什么?
  
   网评说:主犯上门要求上庭质证不准,从犯却在庭内审理的热火朝天。
  
   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庭。
   2010年3月19日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庭。
   2010年4月16日开庭兼宣判,4月21日接判决书,紧接着10天上诉期,5月6日福州市检来提审。
   2010年6月1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0年6月28日二审维持原判。
  
   吴华英呈
   20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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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永远在
  

  今天是世界人权日,衷心希望福建人权不再冬眠。


  2001年正值全国开展“严打”期间,福清发生震惊全国的“纪委爆炸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本该“从重从快”审结的案件,反而演变成了“拖”字诀?

  福建省高院两次审理上诉的该案,累计时间长达6年多,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不给说法。我们希望福建当局督促福建省高院把“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相公之于众?


  “福清爆炸案”十年难见真相,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部门对真相与正义的纠错的勇气,和对来自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装聋作哑。福建日报早在一审第一次开庭后,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可是,任凭舆论的声嘶力竭,一个明摆着造假的案件,其查清过程竟是如此漫长和艰难。


  这起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此前多人看见爆炸物,均未爆炸),但在搞大排查中,却始终不提该打传呼者,一直讳莫如深。而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此外,律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在补充侦查中居然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请看王惠珠是怎么说的)。 ••••••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反常行为,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为找替罪,仅凭捏造的举报信,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吴昌龙采取武装密捕,作为破案的“突破口”。《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这倒是一句大实话)。没有证据,就可以把吴昌龙抓起来,秘密关押在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可以想见,当时的吴昌龙活脱脱就是警方砧板上一块肉,任由宰割。以致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所幸的是,王小刚的所谓 “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才免遭酷刑,终获无罪。显然,如果专案组没有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采取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即使这样,更为荒唐的是,王小刚的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案件却照样可以成立。在牛纪刚的掌控下(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继续左右着该案的审理和判决),明知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福州中院还是两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死缓至三年徒刑。如此必欲置这些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为了庇护、放纵真凶。然而,权力固然可以压法,但是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


  “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相,知情者不乏其人。2002年4月15日,我们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作案者姓名、身份及部分物证后,在林洪楠律师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报案,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刑侦总队冯总队长听了我们的汇报及电话录音和看了相关物证后,经请示后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我们又两次向省高院反映情况,被告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久前,死者吴章雄妻子王惠珠的一份《控告状》(附件)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可怜、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醒悟过来才抖出实情: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者――林惠全(当时的纪委副书记)。当年我们接到匿名电话提供的作案者也是他,正是不谋而合。《控告状》还揭露:“被控告人林惠全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被控告人为了消灭罪证,把传呼机扣住不放,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无怪乎专案组对律师要求提取传呼机竟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原来却是如此!


  联想到案件被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呼雀跃?!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在福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雪藏了长达十年之久。

  如今看来,指望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是不可能,我们不再如当年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的太傻、太天真了。真凶是谁本和我们毫无关系,作为老百姓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追寻,这是公安部门的事。而今,连被害者的亲属都站出来揭露,如果相关部门继续装聋作哑,眼睁睁地看着真凶继续逍遥法外,而把我们的亲人仍作为“替罪羊”关在冤狱中,我们将誓死抗争。法院是审判机关,没有侦查权,但是当知道了真相后不可继续掩盖真相。今特附上被害者妻子揭露真相的《控告状》,我们期待孙春兰书记持正,督促福建省高院对该案几次督查、审理作出明确的结论,公之于众。不要再捂盖子!不要再拖延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冤案的“亡者归来”、“真凶落网”的司法悲剧,已经屡屡敲响了警钟,但愿悲剧不再重演!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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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你的材料,如果真的有证据,并且有被害人家属的控告,建议到京详谈(不建议越级上访甚至闹访)。
    
  贾霆,曾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现为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高级主办律师,中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该会全国分会维权部部长。
  自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承办过刑、民、经、行等各类案件数百件,参与过多起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代理的“档案索赔第一案”、“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侵犯名誉权案”、“知名中医学家李柏松诉北京宝芝堂中医研究院侵犯著作权案”、“刘XX故意杀人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等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接受过河南电视台、《东方卫视》、《楼市》期刊的记者专访。“刘XX故意杀人案”还被编入《法制进行时》经典案例。
  办案之余,曾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劳动午报》、《江南雨》等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案例文章《推定责任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被收入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信仰的力量——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 2011年3月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另外,著有20万字办案手记《法庭较量》。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死刑复核。承接全国各地大案要案。
  电话: 13552876488,1316423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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