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吴殿英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超群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3 19:30:29  文章录入:吴超群  责任编辑:吴缘
 

七律 吴殿英

崇尚西洋起动因,教书布道亲黎民。
勤操苦练新军起,革故鼎新气象新。
逐鹿中原荆楚出,风云变幻武昌娠。
虽然革命未亲历,有赖英公力万钧。

吴殿英(1864—1913),字佑孙,号稚英,江苏常州人,是故宫博物院创始人之一吴瀛的父亲,著名剧作家吴祖光的祖父,评剧表演艺术家新凤霞的祖公,香港著名作家画家吴欢的曾祖父。光绪间举人,自光绪十三年(1888年)起任职浙江平湖,官至县令,人称“平湖公”,有“亲民、厚民、办学、育人”的口碑,甚孚众望。光绪二十一年(1896年)卸任后任职洋务派领袖张之洞幕府,并襄助张之洞创建湖北新军,也正是这支新军帮助孙中山,黄兴发动了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卒于民国二年(19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