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 男,汉族,1949年10月出生,江苏江阴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经济师。 1967年3月,江苏省江阴长江服装厂工人; 1971年7月,江苏省江阴南菁高级中学教师; 1973年2月,江苏省江阴长江服装厂团支部副书记; 1973年9月,南京化工学院有机系基本合成专业学习; 1977年1月,江苏省江阴化肥厂技术员、氮肥厂副厂长、化肥总厂厂长(1982年任江阴县委候补委员); 1983年12月,江苏省江阴县副县长; 1984年8月,江苏省江阴县委副书记; 1986年3月,江苏省江阴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 1989年4月,江苏省江阴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2年4月,江苏省无锡市副市长; 1992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7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1998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6月,江西省南昌市委书记; 2001年12月,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 2002年9月,江西省委副书记、南昌市委书记; 2003年1月,江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6年10月31日,江西省代省长。 2007年1月29日,江西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选举吴新雄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2008年1月28日,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江西省省长。 2011年5月31日,江西省委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决定,吴新雄同志不再担任江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省长职务。[1] 2011年6月2日,吴新雄同志被任命为电监会主席。 2013年3月18日,出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