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荣光 七度封赠 光宗耀祖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金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2/6 14:57:41  文章录入:吴金全  责任编辑:吴金全
 

吴荣光 七度封赠  光宗耀祖

 

    吴荣光,自嘉庆4年(1799年)殿试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庶吉士、编修起,历任按察使、布政使、巡抚等职,至道光20年(1840年)退休止,41年间,七度恭遇覃恩,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室等,均获封赠。正是“一子受皇恩 全家食天禄”,随着他的官阶不断提升,封赠亦从七品,最后提升到正二品,“光宗耀祖” 由此而来。

 

第一次封赠:嘉庆5年庚申(1800年)

28岁。恭遇(高宗纯皇帝升祔)覃恩;(按清史稿载,覃恩时间应是嘉庆4年)

以庶吉士请封赠母、妻室和貤赠祖父母、封生祖母正七品如例。(父以候选教谕,不愿就封。)

 

第二次封赠:嘉庆24年己卯(1819年)

47岁。恭遇(仁宗上六旬万寿,颁诏)覃恩;

以陕西按察使请貤赠祖父母,封生祖母、封父赠母正四品如例。

 

第三次封赠:道光元年辛巳(1821年)

49岁。恭遇(仁宗睿皇帝、孝淑睿皇后升祔太庙。升祔礼成,颁诏天下)覃恩;

以福建盐法部兼任按察使请貤赠祖父母、生祖母,封父、赠母,暨授本身赠原配,封继配正四品如例。

 

第四次封赠:道光2年壬午(1822年)

50恭遇(立继妃佟佳氏为皇后、上皇太后徽号曰恭慈康豫皇太后,颁诏天下)覃恩;

以浙江按察使兼署布政使请貤赠曾祖父母,赠祖父母、生祖母,封父、赠母正三品如例。

 

第五次封赠:道光8年戊子(1828年)

56恭遇(上皇太后徽号曰恭慈安豫康成皇太后,颁诏天下)覃恩

以福建布政使请貤赠曾祖父母,赠祖父母、生祖母、父母正二品如例。

 

第六次封赠:道光14年甲午(1834年)

62恭遇(立皇贵妃钮祜禄氏为皇后、上皇太后徽号曰恭慈安豫康成庄惠皇太后,颁诏)覃恩

以湖南布政使湖南巡抚请貤赠曾祖父母,赠祖父母、生祖母、父母正二品如例。

 

第七次封赠:道光16年甲午(1836年)

64恭遇(率王、公、大臣诣寿康宫行庆贺礼。上御太和殿,群臣进表行庆贺礼。诏天下覃恩有差。)覃恩。(按清史稿载,覃恩时间应是嘉庆15年。)

诰授本身、赠原配、封继配正二品如例。

 

说明:

1.  七次封赠资料,来自“吴荣光自订年谱”;

2.  括号内的覃恩资料,来自“清史稿”卷十七和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