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百度资料:
男,1952年2月出生,江苏扬州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副总
警监;1987年毕业。
1975年3月至1985年任蚌埠铁路公安处蚌埠站派出所民警;
1987年至1990年任蚌埠铁路公安分局刑侦查科干事、副科长;
1990年至1991年 12月任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铁路公安处处长助理;
1991年12月至1995年任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副处长、代处长、处长、党委副书记;
1995年至1998年任上海铁路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8年至2000年4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0年4月至2001 年10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上海市总队第一政委;
2002年6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市委常委;[1]
2002年6月——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上海市总队第一政委。[2]
相关信息
2009年,是上海政法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一年,是政法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的一年,是广大干警、武警官兵团结战斗、顽强拼搏、作出突出贡献的一年。
而2010年上海的头等大事,是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实现平安世博,就是上海政法工作的第一目标。
政法工作异常繁重的一年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按照中央和上海市委的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负面影响带来的社会稳定压力,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全面履行政法职能,为上海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主要有以下特点和成效:
一是“保增长”的主题突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坚持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
加强司法政策指导协调,加大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力度,优化各项服务管理措施,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化危为机,努力让市场稳、企业活、职工留。
二是化解矛盾的主线鲜明。针对社会稳定风险碰头叠加的态势,坚持以化解矛盾为政法工作主线,积极推动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着力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突出矛盾化解,探索实施信访事项处理终结制,提高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三是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得到积极回应。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认真落实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专注司法便民,加强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查处司法腐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能力有新的提升。
四是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加强综治工作制度建设,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深化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社会治安大局基本实现了平稳可控。
五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着眼于政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推进世博安保筹备工作,积极搭建基层政法工作平台,整合基层政法工作力量和联动机制,重点加强了区县党委政法委、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提升了街镇综治委(办)、居村委综治工作站、企业综治组织的工作水平。
“平安世博”是头等大事
2010年上海政法工作总的考虑,是以确保“平安世博”为头等大事和核心目标。
上海世博会具有时间跨度长、地形环境复杂、工作标准高,难点问题多等特点,无论是世博园区安保还是社会面防控,都面临着巨大挑战。世博安保工作将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按照“突出重点、以面保点”的原则,以确保世博园区绝对安全为核心,以加强反恐怖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面防控为保障,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依托,全面落实各项安保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平安世博”的既定目标。
确保世博园区不出问题,是整个世博安保工作的核心。我们将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地做好园区内部安保工作,强化展馆和物流的安全控制、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园区入口安检措施、园区治
安巡逻、相关空中和水域安全防控以及要人安全保卫,快速妥善处置园区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园区安全运营。
平安世博的基础在于全市整个社会面的平安。我们要学习借鉴北京奥运安保经验,把社会面防控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抓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目标的排查控制,开展反恐综合演练及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深入推进“迎世博、保平安”打击整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开展专业安保人员及百万平安志愿者培训,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密切长三角政法综治工作协作,推进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构筑上海外围安全屏障。
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与此同时,我们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着力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增强司法能动性,全面履行政法职能,举全警之力,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首先,全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
化解矛盾是维护稳定的首要任务。我们将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善于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化解矛盾,善于聚合舆论、道德、教育等手段化解矛盾,善于发挥政法工作优势化解矛盾,善于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建立健全政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矛盾的源头预防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之策。一方面,我们要切实推动广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综治维稳工作考核机制,协助完善和推进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公共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另一方面,化解矛盾纠纷不能突破法律政策底线,不能以牺牲司法权威为代价。我们将牢牢把握依法处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维护司法机关作出的公正结论,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完善和实施信访终结制,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基层是“根”,基础是“本”。我们将建立有利于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考核导向,强化基层解决问题的责任,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与信访维稳机制,激活与整合基层资源,切实提高基层为群众化解矛盾、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能力。重点推进街镇层面综治中心建设、公安派出所建设、司法所建设、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加快落实街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稳定工作并担任综治办主任的体制,健全司法行政与信访衔接机制和人民调解代理信访制度,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其次,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治安大局平稳。
社会平安不仅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保一方平安,首先要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满足群众的安全需求。我们将坚持把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打击整治各
吴志明
类犯罪活动的基本依据,深入研究统一宽严标准和执法尺度,既依法严惩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针对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治安顽症,我们将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及时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同时加快治安混乱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整治和规划调整,完善公共服务,在推进发展中实现社会治安平稳。
平安建设是提升群众安全感的重要载体。我们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发挥市综治委(办)的领导作用、政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综治委成员单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绩效考核、奖惩激励制度,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打击通讯手段诈骗、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等新的平安建设实事项目。
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是上海政法工作的特色之一,我们将积极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吸毒人员帮教管理及戒毒康复治疗,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再有,增强司法能动性,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公平正义权威的司法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保增长的关键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改进方式、落实举措,妥善处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廉洁,更好地服务上海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建设,以及浦东新一轮开发、虹桥商务区建设等经济发展任务。同时,我们将充分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安全的风险,加强案件研究,探索建立全方位、动态化司法建议预警机制,帮助有关单位堵漏建制。
此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根本保证。我们将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注重从基层总结、吸收有益的尝试和做法,为司法改革提供新的实践和成果,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具体来说,包括进一步规范司法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对公正司法看得见、听得懂、理解得了。进一步推进司法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标准和程序,既保障对司法办案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又保障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进一步积极巩固、深化、拓展司法为民举措,加强窗口硬件、软件和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司法”,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构建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让群众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加强和改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更加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人才保障。努力构建司法与传媒之间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推动媒体更好地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推动媒体成为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