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庆节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1 15:13:38  文章录入:吴大成  责任编辑:吴大成
 

             

    国庆节,是中国结束了战乱,新政权创建出来的节日,是国家的好日子,也是全体国民的好日子。人民生命生活之中,没有比战争更可怕的事情。成年以后,每年过国庆节,心里想的,就是这样子,成了固式。
    国庆节前,关顾了几回成立‘民间社团组织’方面的法规。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是受理民间组织批准成立的官方管理机构。该局在接受待成立的社团组织过程中,按“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所示,待成立的社团组织与管理局中间,还得有一个管理单位。而这个中间的管理单位是那个部门,管理局方面没有明确的指示。参考‘深圳市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公告’,里面有注明了某单位名称是业务主管单位的,有非注明的‘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这个标示,民间组织与管理局中间的管理单位,不存在官方的指定。
    自深圳市设立以来,它做出了很多创举。在民间组织管理方面,提过较多各方面改革口号,对于民间组织获批成官方认可的正式组织,中间还要夹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的事,也说过要取消的话。这个话好象说过有几年,可就是难得到兑现。由此可见,上层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态度是很谨慎的。上层机构要出台一项新政策,它的适用范围广在全国,态度谨慎,可以理解。
    深圳是个新城市,文化结构与京沪津渝不同,它的积极面多。好想深圳市在批准民间组织转正的问题上也先全国一马,简化审批程序,去掉多头管理,由‘民间组织管理局’与待建立的民间组织直接对接。认为这也是一件国庆民欢的大好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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