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有势好办事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7 15:47:44  文章录入:吴大成  责任编辑:吴大成
 

有钱有势好办事

    在谱牒规约中,有一条并不十分严格的族谱条约,叫做长子过长房。长子过长房,意思就是兄弟中的老大如果没有生儿子,在弟弟的儿子中只能允许弟弟的长子才能过继到老大名下来。如果是弟弟中有那个没有生儿子,老大的长子不得过到弟弟的名下去。
    律法规约都是人订的,人对它可造可掐,这项事,当然是有权订的人才有权去掐,这也该是中国传统中的一种人情吧。
    在我的家族先辈中,就有这么一件事。老二见到自家生的儿子难成器,就想在老大名下过个儿子来承继。当时在老大名下的二个儿子,大的能干会嫌钱,小的只会赌博玩耍,他就想把老大家的大儿过过来。这件事是在族下很难通过的。 但那个时候我支族的当事老大老二在地方上的财势人势己趋向旺盛,在这件事上,族下几个房的房长都不大敢正视,族长虽然是族下大权的掌控者,但待事还得看好风头来,即然我族支的老大老二都同意过继,族长也只得顺流行事。

    又为了对这件事有个说法,就商定由族长去祠堂宣布:老二家把一间商铺捐给祠堂。这个事也是老二出的主意,只是叫族长去做个过场。老二家捐一间商铺给祠堂,那间商铺一年的收入是足够全村人逢年过节买鱼肉,还可以唱上半个月的大戏和前后二村护塘岸的费用。
    这件虽然是皆大欢喜的事,但不是是人就能做得到的事。如果村上以后有人家也有类似需要过继的,也拿一间商铺捐到祠堂里来,或者所捐的钱数,也要能使全村人够时节头上买鱼肉看戏护塘。可在旧时候,单靠在乡村里种田过日的人家,有那个能做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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