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姓氏源流研究会吴氏委员会
召开委员会财务审计会议
2012年4月26日晚,在莆田市姓氏源流研究会吴氏委员会会议室召开委员会财务审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会长吴剑峰,副会长吴智珊、吴文开,秘书长吴永坤,副秘书长吴开和、吴松江、吴金贵,会计吴忠贤,出纳吴明芳等人。
会上,吴剑峰会长先对正月初二成立庆典大会的财务收支情况作了通报。之后,他重申了本委员会的财经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要严格遵守财务报销手续。最后,他表示有信心、有决心把委员会工作做好、做活,不辜负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吴氏委员会(筹)吴建华会长对本会的肯定与期待。
接着,由会计吴忠贤和出纳吴明芳分别对1~3月财务收支作了通报,同时由吴智珊、吴文开副会长和吴永坤秘书长进行审核。
最后,副秘书长兼财务总监吴开和作了以下三点发言:1、根据对发票凭证报销制度的规范性要求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主管和有关负责领导签名,方可报销;2、出纳、会计要严格财经制度,对不符合规范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即是由上述各有关人员签名之后才能报销,严禁先报销后签名;3、要求定时进行财务对帐、财务碰头会和报销程序。
根据吴开和意见,会议一致确定要每月1日和15日为财务碰头会、报销和对帐的时间。
图为2012年4月26日委员会财务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