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吴诸樊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超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1 16:15:55  文章录入:吴超群  责任编辑:gohwu
 

 

 

次第当朝依父嘱,十年征战壮勾吴。


庸浦遭败赔吴党,棠地建功宜谷除。


纳叛间离伤楚力,攻巢中计失鸠舒。


谁知暗箭牛臣发?命丧江南瓦埠湖。

【人物简介】诸樊 - 名谒,吴王十八世寿梦长子。生年不详,卒于周灵王二十四年。周灵王十一年(前王六一),吴王寿梦薨。王病未卒时,因四子季札贤,王欲立之,札让,王乃命诸樊曰:“我欲传国及札,尔无忘寡人之言。”嘱咐必授国以次及于季札。王卒,诸樊以适长,摄行事,当国政。吴王诸樊元年(前五六O),已除丧,遵父命,让位于季札,札仍不受而耕于野,诸樊乃嗣位称王。周灵王二十四年(前五四八)冬,王伐楚,攻巢(今安微瓦埠湖南),中箭亡,在位十三年。遗命传位于馀祭,以次相传于季札,以承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