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台(1880~1960年)
吴台,自号幼山、星夫、心佛。莆田县城县巷(今城厢区县巷)人。清光绪六年(1880年)生。 吴台自幼聪明,勤奋好学,16岁中秀才,19岁中举人,废科举后,考入北京大清法律大学堂就读。 民国初年,吴台被任为外交部会计核算司行走。不久升任总务厅科长兼庚子赔款清华大学基金保管委员会主任。民国5年(1916年),派驻朝鲜仁川领事,后调任汉城总领事馆领事。在仁川任职期间,当地曾有浪人调戏女侨胞,遭拒绝竟将女侨胞手抱的小孩活活锯死,激起侨胞的公愤。而北洋军阀只顾争权夺利,无暇顾及侨胞的正当权益。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他一面安排好受难侨胞的正常生活,一面向仁川当局交涉,并自费多方奔走,使惨案得到比较公正的解决。 民国16年,吴台回国任外交部国际司帮办。次年,其兄病故,他辞职回家。家居期间,热心于慈善事业,倡建乃惠儿院,出任第一任董事长。六年后复出,在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任职,先后任编纂委员会编纂、机要秘书。民国36年,莆田县田径访问团访问南京,他以乡老身份热情接待。民国37年离职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吴台多次应邀参加莆田县政协会议,1956年当选为福建省政协委员。1960年病逝,终年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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