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要
1.族谱资料不能盲从、轻信是史学界的共识。因此,诸种旧县志,哪怕是载有“吴圭行传”的“嘉庆志”都未采信吴圭出资造塔之说。
2.《吴彦成墓志铭》有两大疑点无法排除。一是未被同朝代、相距仅30年的《东阳志》收录,却在200多年后以补充《东阳志》欠缺为目的的元代《敬乡录》中出现,十分蹊跷、可疑;二是元明时期的版本无存世、不知原貌如何,而现存的清代、民国版本经过对比后发现有关造塔的词句是经过篡改的。
3.明万历县志“方舆考”中“大观三年……造塔建寺”之说是描述其480年以前的传说,且此志是在“义乌自设县以来未有专志,前代事漫无可考”基础上编写的。同时还应看到吴圭后人主编万历县志等背景因素。
历史的真相只有一个。笔者认为,市博物馆在《义乌商报》4月5日发表的“大观四年造大安寺塔、吴圭出资”之“学术意见”,因与建造大安寺塔时所用的塔砖上大量残存的砖铭内容不符而不攻自破。砖铭是原始的文物证据,可靠性最强,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相比而言,一切与其矛盾的文献记载等传来证据都显得苍白无力。
本人就此“学术意见”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略作考辨,以求教于方家。概括其种种文献可以归结为“三说”,即:“宗谱说”、“墓志铭说”及“万历志含糊说”。
“宗谱说”
在吴氏宗谱中有“县造大安寺塔及神霄玉清万寿宫,公(吴圭)颛其费、不以病邑人”之记载。
族谱资料(包括以族谱为重要资料来源的地方志)不能盲从、轻信,这是史学界的共识。原浙江省历史学会会长、浙大历史系教授金普森先生认为:“从史料的角度看族谱不免有溢美、浮夸之处,因为族谱是族人所修,子孙一般是不讲自己祖先的过与非的。采用这类史料时尤应校核、考订,慎之又慎。”(见2001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义乌名人传》序11页)诚如斯言。况且龚永吉撰写吴圭行传应在明成化元年(1465年)辞官还乡之后,其时与吴圭殁年相隔已有340多年之久。其所撰之吴圭行传依据何来?龚永吉不会造假,但怎能保证他手头的资料不失真?“宗谱说”难避后人附会之嫌,不足为证。也因族谱资料的局限性,历代县志包括有“吴圭行传”的“嘉庆志”都不采信吴圭为大安寺塔出资之说。
“墓志铭说”
有文献记载,宋时浦江籍名臣、民族英雄梅执礼(1079年—1127年)应吴圭长子吴宏之请求,于宋宣和六年(1124年)写下洋洋1500余字的《吴彦成墓志铭》(下称“墓铭”)。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元明时代的“墓铭”版本已无存世,目前只见于清代、民国的版本中,尤以《钦定四库全书》之《敬乡录》版本(下称“钦本”)为最早。“墓铭”中有“县作浮屠创招提(据‘钦本’,其余版本易‘创招提’为‘绣川湖中’),以奉双林大士;又作神霄玉清万寿宫,栋宇像设,所费皆不赀,翁一一乐施,不以累众”之言。
运用联系的观点、对比的方法分析,此“墓铭”有两大疑点无法排除。
首先是“墓铭”来源匪夷所思。须知,元代吴师道编《敬乡录》是以宋婺州(金华古称东阳郡、婺州府等)通判洪遵(1120年—1174年)《东阳志》所记人物尚有遗漏,因搜录旧闻,以补其缺。始自梁朝,迄于宋末。由此可知,此“墓铭”在洪遵的《东阳志》中没有收录,因此吴师道才将其补录于《敬乡录》中。洪遵,字景严,号小隐,南宋鄱阳(今江西鄱阳)人,与兄洪适、弟洪迈三兄弟皆进士出身,有“三洪文章满天下”之誉。洪遵为官清正,学术严谨,史学功底极其深厚。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通判婺州编《东阳志》十四卷,其时距离梅执礼撰“墓铭”之时仅30年。作为婺州父母官,洪遵编《东阳志》具有官方性质,旨在激励、教化婺州后人。如此功德千秋之举,治下各县自然争相提供散轶民间的名人佳作。而洪遵本人更是“访之七邑……凡及吾婺者毋不载”,千方百计、能收的尽收,以期“后之君子其亦有取于此”(洪遵之《〈【绍兴】东阳志〉序》。见1992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金华市志》1206页《旧志序文选》)。所谓英雄惜英雄,为何洪遵看不到此“墓铭”或者看到了却没有把治下之民族英雄梅执礼所撰、歌颂治下名士吴圭品格气节之“墓铭”收录于《东阳志》中?为何历经宋末元兵战火、200多年过去,晚年卸官为民的吴师道却能轻易获得此“墓铭”?最合理的解释是,洪遵编《东阳志》时根本没有此“墓铭”,之后才有好事者托梅执礼之名撰之!
其次,纵然无法确认此“墓铭”一定系后人伪作,但现存版本的“墓铭”中有关“吴圭出资造大安寺塔”之句曾被刻意篡改乃属不争之事实。对比“钦本”与其他民间刊行的“墓铭”版本,发现文字差异至少有23处。古人印刷技术落后,抄录、排版时产生误文、脱文和衍文在所难免,如“比渡江”与“北渡江”、“三年二月庚午”与“三年三月庚子”(吴圭遇盗被杀日期)、“先公生负义气节”与“先公生负气节”、“父祀”与“父袍”等等。但奇怪的是从行文的流畅性、措词的恰当性等方面看,相对较早的官方刊行之“钦本”反而不如民间版本。更不能理解的是,“钦本”中“县作浮屠创招提以奉双林大士”之句(见图一),到其后的民间版本中,却成了“县作浮图(屠)绣川湖中以奉双林大士”(见图二)。“钦本”之意为“县里造佛塔、建寺院,用来供奉双林寺始祖傅大士”,并未说明建塔、建寺于何地。而在其后的版本中却成了“县里在绣川湖(绣湖别称)中造佛塔,用来供奉双林寺始祖傅大士”。删除建寺院事项且直指建塔地点。这种差别显然绝非笔误。刻意作此修改的当然也不会是梅执礼。
而且,查遍浙江、金华、义乌地方史料均无北宋年间义乌建造“神霄玉清万寿宫”的记载。无依无据的事,梅执礼怎么会随意编造?
“万历志含糊说”
旧县志中有“宋大观三年,知县徐秉哲筑堤以通往来,即柳洲造塔建寺,而湖之境益胜”之句。此句有文人抒情色彩,在叙述造塔建寺的时间上是含糊不清的。按字面理解似乎是造塔在先、建寺在后,或者大观三年及之后的几年建塔都不算错。孤立地看,的确给“大观四年县造大安寺塔”留下了想象空间。但我以为此句乃“万历志”编者受吴氏宗谱等说法影响,主观臆断下的描述,并无实据。
此句最早见于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编的《义乌县志》卷三“方舆”。君不见,“万历志”在开卷之“凡例”即申明“义乌自设县以来未有专志,前代事漫无可考”,所依据的资料仅有散轶在民间的明正统(1436年—1449年)刘伯洵之“编述”以及宗谱、民间传说等。算算“大观三年”与编写该志之时相距已有480多年。年代相距如此久远,且无可靠渊源,此说之真实性能有多少?
还有,“万历志”的编撰背景值得关注。至明朝,吴姓早已是义乌望族,人才辈出。义乌延陵吴氏十九世孙吴百朋官至刑部尚书更是令邑人对其同宗刮目相看、敬重三分。万历《义乌县志》由知县周士英主修,但实际负责编撰的是,“文章不以富丽为工而以意见为胜”、年少时被人称为“贯串六籍、醲酐百氏,浙士无出其右者”(据《青口村志谱》卷之三“吴氏列传”之“宾贡中斋翁传”)、与吴百朋同族同辈分的才俊吴从周。志稿刚完成总纂,知县周士英即送至吴百朋之子、闲居在家中的布衣名士吴大缵手中,请其审阅、求其作序(见康熙《义乌县志》“旧序”)。在“万历志”卷之二“方舆考”中,编者导语竟以“盖闻延陵以季子得名,富春以严光垂誉……”开场。此乃县志而非族谱,编者欣欣然书写至此似已志谱不分、义乌延陵吴氏豪迈之气跃然纸上矣!
以上列举并无他意,笔者只想说明:由吴圭后人负责具体编撰的万历县志,在缺乏史料的情况下迎合本族宗谱口径以圆吴圭出资造大安寺塔之说乃是情理之中,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综上所述,“大观四年县造大安寺塔、吴圭出资”之说,不但与大安寺塔残存的砖铭记载完全对立,且本身依赖的文献资料也缺乏可靠性,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因而是不符历史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