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扎营幕于县西幕阜山,以拒刘磐。
西晋太康元年(280),改西安为豫章县。
东晋艾、西平、豫章县属江洲管辖。
南朝陈永定三年(559),于西安县置豫宁郡,艾、西平县隶之。
隋开皇九年(589),废豫宁郡和艾、豫章、西平县,其地并入建昌县,设治于今永修县艾城,属洪州总管府管辖。
炀帝大业三年(607)复于西安故址立豫章县,属豫章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复立西平县。
武后长安四年(704)改豫章县为武宁县。
景云元年(710)改武宁为豫宁县,徙县治于今武宁县甘罗村。
宝应元年(762),避李豫讳,复改豫宁为武宁县,
德宗贞元三年(787),西平县废。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二月,应县民邓广支、文靖等请求,观察使李巽上《奏置分宁县疏》允准。分武宁县西8乡置分宁县,治常洲亥市(今县城)初属豫章郡,后属洪州镇南军管辖。唐制分县等级为望、紧,其中又各分上、中、下3等,分宁属上望之县。
开成三年(838)复立西平县。
唐宁年间(894—898),超慧禅师于仁乡六十五都黄龙山下建黄龙寺于圩寺,朝廷先后于光化二年(899)、天估元年(904)旌表他为“黄龙大德祖师”,“黄龙祖师”。
宋初改分宁为宁县,
太祖开宝元年(968)西平县废。八年(975)复分宁县名,
南宋建炎四年(1130),以知县陈敏识抗金有功,升县为军,改称义宁军,但废于何时,兼辖何地,失考。
隆兴元年(1163)为分宁县,属隆兴总管管辖。
大中祥符八年(1015)宋真宗敕赐黄龙寺为“崇恩黄龙禅院”。
治平年间(1064—1067),应洪州太守程公孟之请,临济宗八世慧南入主黄龙寺,开创中国禅宗五家七宗之一——黄龙宗。
元初沿宋制。至元二十三年(1286)于武宁县置宁洲武宁县属之。
大德五年(1031)升分宁县为宁州。八年徙州治于原分宁县治址(今县城所在地)。宁州、武宁俱隶于龙兴路。
明初为宁州,先后属洪州府,南昌府管辖。
洪武三年(1370)改宁州为县。弘治十六年(1503)准巡抚都御史林俊奏,复升宁县 为宁州,仍属南昌府。
万历五年(1577),于州南75公里处置铜鼓营。
清代先为宁州。嘉庆六年(1801),因镇压县民刘联登起义,仁宗帝赐名义宁州。
宣统二年(1910)正月初一,划出义宁州武乡、崇乡各半个乡,于铜鼓营设立铜鼓抚民厅,由义宁州管辖。
民国元年(1912)冬,州改名义宁县,与铜鼓县均隶于省。3年1月,避与广西义宁县同名,改称修水县,以境内修水得名。
民国3年以后,全省分4道,修水县属浔阳道。15年道废,修水县直隶于省。21年6月,全省设立13个行政区,修水属第二行政区,专署驻武宁。22年以后,曾于省、县边界设立找桥特别区政治局、天岳关特别区政治局和九宫山特别区政治局,本县北部及东部分边区先后隶之。26年废。24年4月改为8个行政区,本县属第一行政区,专署驻武宁。31年8月,全省设9个行政区,修水属第二行政区专署驻宜春。
1939年9月,日军由通城窜抵桃树港,日飞机支援部队作战,黄龙寺被飞机投弹炸毁大雄宝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本县及部分边区先后建立过修水县苏维埃政府。修铜宜奉县,修武(宁)崇(阳)通(山)县,修通(城)县,修铜(鼓)县,平(江)修铜县,修武县苏维埃政府。
1949年6月16日本县解放。7月成立修水县人民政府。9月11日,修水县由袁州分区划归九江分区管辖,
1968年九江专区改称九江地区,修水隶之。
1983年7月,撤销九江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制,修水县属九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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