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诗忍辱负重终成正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鹰翔棣州  文章来源:鹰翔棣州的BLOG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25 1:0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吴绍诗忍辱负重终成正果

 

    吴绍诗在受诬陷被革职的五年中,忍辱负重,潜心钻研刑律。后来被平反昭雪,官复原职,最后做到吏部右侍郎特加授尚书衔,诰授荣禄大夫。

    乾隆十五年(1750年),吴绍诗因功由巩昌知府升任陕西督粮道。在陕西,吴绍诗尽心竭力地工作,主持修建了富平渠,使数百顷良田得以灌溉,造福了一方百姓。乾隆十七年,吴绍诗奉命采购军队粮米。由于有的市场上米价高,有的米价低,吴绍诗就采取折中的方法,一律按平均价格造册、报账。

    此事被陕甘总督永常知道后,永常心怀不测,借机弹劾吴绍诗采购军粮时弄虚作假,侵吞公款,中饱私囊,向皇上议罢免吴绍诗。于是,朝廷派山西巡抚钟音调查此事。钟音调出吴绍诗采买军粮的日记和零杂底簿,认真核对,通盘核算,结果未查出吴绍诗有任何错误。不过,钟音指出,吴绍诗采购军粮不如实开销,建议朝廷将吴绍诗发配军台效力19年。与此同时,吴绍诗上奏皇上为自己申辩。他特别指出,自己是法学专家,对国家刑律极其熟悉,怎么会知法犯法呢?可是,朝廷不但不理会吴绍诗的申辩,还将他革了职,准备流放到军营。这时,吴绍诗的继母杨氏在山东海丰听说吴绍诗“获罪”,因惊吓和恐惧,一病不起。吴绍诗得知后,向朝廷请示回海丰老家侍候母亲。朝廷因没有确凿的证据定吴绍诗的罪,又爱惜吴绍诗是一名熟知律法条文、通晓量刑断案的法律专家,所以就顺水推舟,准许吴绍诗“纳银赎身,回家奉侍”。于是,吴绍诗四处筹借纳银五千两,上缴朝廷后,才得以回家侍奉继母。

    吴绍诗在老家海丰“卧薪尝胆”,一方面坚持学习研究法律;另一方面体察民情,访贫问苦,乐善好施,深受乡亲们爱戴。

    五年后,乾隆皇帝南巡,59岁的吴绍诗前往德州、泰安等地迎接。乾隆皇帝见到吴绍诗后很高兴,问寒问暖,还询问了吴绍诗继母杨氏的身体健康情况。乾隆皇帝和蔼地说:“吴爱卿啊,听说你被罢官后还在家里孜孜不倦地研习刑律,真让朕感动啊。你是咱们大清国的法学专家,《大清律例》的问世,你功不可没!”随后,乾隆皇帝问吴绍诗被革职的具体原因,吴绍诗如实答复。乾隆皇帝爽声笑道:吴爱卿,你的案子朕已经派人进行了复查,确实是一桩冤案,你并没有不当之处。当时采购军粮时间紧、任务重,这是实际情况。可是,你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墨守成规,创新工作方法,圆满地完成了军粮的采购任务,这很好!你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在各衙门里推广!随即,乾隆皇帝下令吏部以原官衔起用吴绍诗。同年五月,授予吴绍诗为贵州督粮道;七月,升任云南按察使,再改任甘肃按察使、后升至甘肃布政使。

    十九年后,也就是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秋,吴绍诗病逝于海丰,终年78岁。乾隆皇帝听说后,难过地说了一句话:“朕失肱骨也!”随即,为吴绍诗钦敕碑文,对吴绍诗的一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